有关定镇的造价的一些疑问
今天看到一篇帖子购买‘定远’、‘镇远’两艘铁甲舰的时候,两艘军舰总共报价3346515.两,其中600000两出自福建省的关、藩、盐三库的收入;200000两是从福建省奏借出使经费中提用的;400000两是总理衙门奉拨南洋购船价、出使经费中提用;1000000两是两淮商捐(说白了就是摊派);剩下的846515.两是从招商局拨还各省官本四届漕运水脚中提取的!而订造穹甲巡洋舰‘济远’的时候,总共不过686204两,其中247374.两是提用‘定’、‘镇’两舰的剩余建造费用 下的438930两是提用淮军第八案报销协拨购办西洋的船炮款。
首先请问这个数据有问题么?
如果没有的话,不是说镇远在建造过程中钢价上涨,水线以下用锻铁代替钢面铁甲了么?怎么不用这剩下的钱购买钢面铁甲呢?
第二,如果不用这剩下的钱购买济远,反而用于加强 致远级 和经远级,这两级会加强成什么样呢? 这个问题好刁钻。。。只怕只能查公使的日记了 不清楚当时德国钢价上涨的幅度,不过,济远本来应该是定远级的第三艘,但由于经费不足只得改为防护巡洋舰。已经支拨的款项我理解应该尽快用掉,不着急用以后再要就更加麻烦,大清没有预算一说,各类经费都是东挪西借。 清是一个神奇的国度,无论江南局还是福建船政,你只要花造价一半乃至1/3,也能把船领走,按理说这些局厂肯定办不下去了破产了,神奇的还能凑合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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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到底有多少银子,尤其是地方财政这块有多少?天都不知道。
但总体来说清的财政能动用的钱不如日本。。。 屡败屡战 发表于 2013-3-25 16: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清是一个神奇的国度,无论江南局还是福建船政,你只要花造价一半乃至1/3,也能把船领走,按理说这些局厂肯 ...
中央政府政令不出北京所以钱也到不了北京 清是一个神奇的国度,无论江南局还是福建船政,你只要花造价一半乃至1/3,也能把船领走,按理说这些局厂肯定办不下去了破产了,神奇的还能凑合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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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福州船政领用军舰是不需要付钱的,这个孩子抱走后只需出养育的钱即可。 后期也要钱的,张之洞的买的广甲,广乙,广丙都是出了钱的,广丁后来就是不出钱给船政自己留用了,改为福靖 彼岸花火~ 发表于 2013-3-25 16: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中央政府政令不出北京所以钱也到不了北京
这倒也不是,和现在差不多,就是中央地方分税制,地方干很多事,中央财政也是没有拨款的! 但是现在的中央有计划一些 最近查询定镇建造费用的筹措,简而言之,七个来源(顶楼少了户部划拨和四川官盐局税厘各30万两)的款项不是一开始就都准备好的,订购第二艘——镇远的时候,两淮、招商局、四川三笔还未协商妥帖,所以要节省费用。定远级原定副炮为210,后来换成150 ,怀疑也有降低价格的因素。
而且那三笔(尤其是招商局的)其实本来是打算用于第二批,即购买第三第四艘铁甲船的,因为款子不足,提前用在了第一批定镇上。
虽还未了解到铁甲舰筹款全貌,但基本印象就是东拼西凑、寅吃卯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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