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BS 发表于 2015-3-12 18:10

关于1886年长崎事件的假设

据郭廷以的《近代中国史纲》1886年在长崎的清国水兵事件中 琅威理曾经主张武力解决 有一部分人认为这样可以凭借当时的海上优势重创日本海军 我的疑问是:虽然后来黄海海战中起到主要作用的大多数船只当时并没有下水。但是仅仅以镇定威济四舰在那种相对近距离情况下和日本发生冲突,有没有可能被岸防炮或者鱼雷重创(如果长崎有岸防炮的话)?当时日本有没有进行过用雷击对付战舰的实验?如果真的能够在当时消灭日本海军主力,90年日本的《海军条例》以及之后的造舰经费可能会增加多少(其实就是问那十年内被议会否决的一部分拨款的数额)?
新人第一次发帖 应该发在哪个版块也纠结了半天 如有不符合论坛规则 还麻烦各位前辈告知下 谢谢了

毅口遮天 发表于 2015-3-21 23:43

如果真那么狠暴力的话 可能会压制的了一时 但是只会受到更严重的抱负 我鞑清 只想着维持满人统治而已 跟今朝何其相似 得国也像

射声 发表于 2015-4-9 16:42

岸炮从来不是海军炮的对手,再说主要对象是对方舰队,结果参照马尾海战即可

紫鲸舰队 发表于 2015-4-10 16:27

个人认为:
除非“定远”、“镇远”、“济远”、“威远”四舰是有备而来,主动开火,并有后续援兵。
否则一击之后最好的结局就是全身而退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1886年长崎事件的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