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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德兰纪念系列 - 反雷击火炮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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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4 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seven_nana 于 2023-3-5 22:02 编辑

前言

1916年5月31日下午,英国海军的大舰队与德国海军的公海舰队,在北海东部、靠近丹麦及挪威的区域相遇,随即爆发了一场规模庞大的海战。双方交战的区域,从陆上来说临近日德兰半岛,而从海上来说临近丹麦与挪威之间的斯卡格拉克海峡,因此分别被参战双方称之为日德兰海战(英方叫法)和斯卡格拉克海峡海战(德方叫法)。这场海战是整个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规模最大的海战,同时也是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以战列舰为主力的海战。

关于这场海战的前因后果,各国学者们早就发表了无数的研究文章和专著,其中既有研究战略战术的,也有研究技术细节的。在我看来,从无畏舰诞生到日德兰海战的这短短十多年时间内,海军的技术装备经历了飞跃式的发展;而日德兰海战的胜败结果,主要也是由于技术因素上的差异导致的;并且,当时的许多战术决策,也都是围绕着当时的技术条件来展开的。基于以上原因,我认为,若想更好地理解日德兰海战,则非常有必要深入了解一下当时的各类技术知识。

在先前的篇章中,我们已经介绍了火控炮术、甲弹对抗、鱼雷水雷等环节,这些也都是比较热门的话题。而有一个话题,则甚少有人研究,但确是一个相当重要的话题,那就是反雷击火炮。接下来,我们不妨来一起探讨一下这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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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24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even_nana 于 2022-5-15 15:34 编辑

日德兰纪念系列 - 反雷击火炮专题

本帖内容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主要参考资料:

British Battleships 1889-1904,作者R. A. Burt

British Battleships of World War One,作者R. A. Burt

The British Battleship 1906-1946,作者Norman Friedman

Warrior to Dreadnought: Warship Development 1860-1905,作者D. K. Brown

The Grand Fleet: Warship Design and Development, 1906-1922,作者D. K. Brown

The Kaiser's Battlefleet: German Capital Ships 1871-1918,作者Aidan Dodson

英国海军官方档案



一、英国海军反雷击火炮的变迁——截止至1912年为止

在鱼雷出现之后,各国海军都开始着手研究反制鱼雷攻击的手段。对于主力舰来说,除了依靠防雷装甲和水密隔舱来进行被动防御之外,还可以采取主动防御的的手段,通过反雷击火炮来击沉敌方的鱼雷搭载舰。

英国海军对反雷击火炮及弹药所做的测试

为了研究反雷击火炮的杀伤效果,在19世纪末期至20世纪初期时,英国海军做过不少实弹测试。根据D. K. Brown的说法(Warrior to Dreadnought: Warship Development 1860-1905; The Grand Fleet: Warship Design and Development, 1906-1922):

In 1889 a large replica torpedo boat was built at Shoeburyness. One-pounder shells were found to be ineffective, whereas 3pdr common shells were satisfactory when fired against the broadside but ineffective in the more realistic end-on shots, bursting long before they reached the vitals.
1889年时,英国海军在舒伯里内斯靶场建造里一个鱼雷艇的大尺寸模拟靶,并进行了实弹测试。其结果表明,1磅炮弹是无效的,而3磅通常弹则只在射击鱼雷艇侧面区域时有效,但在更符合实战环境的射击鱼雷艇舰艏区域时则是无效的,因为炮弹在抵达核心舱之前就会起爆。

Further trials were held in 1894-95 with 6pdr and 12pdr shells. The conclusion was that only the 12pdr could be relied on to stop a torpedo boat with a single shot.
在1894-1895年间,英国海军又使用6磅炮弹和12磅炮弹开展过近一步的测试,其结论是,只有12磅炮弹才能仅凭单发炮弹有效打停鱼雷艇。

The old destroyer Skate was used for further trials in 1906 against 3pdr, 12pdr and 4in (25lb shell). The ship was moored so that she was either end-on to the line of fire or 13° off the line. The 3pdr was ineffective in end-on fire, many rounds glancing off the sides, and even at 13° it was thought that damage would not cripple the torpedo boat. The 12pdr caused much more severe damage but this time the conclusion was that it could not be certain of disabling a destroyer with one hit. The 25lb shell of the 4in gun caused severe damage. There was a marked difference between the effects of Lyddite and powder-filled shell, the former making a much bigger hole when bursting on the side whilst the bigger splinters from the powder-filled shell caused damage over a greater extent. It was concluded that either powder-filled or Lyddite 4in or 12pdr would disable the destroyer if the engine-room were hit but, outside the machinery, Lyddite shell had a far better chance of disabling or sinking.
在1906年时,英国海军又使用老旧的鳐鱼号驱逐舰作为靶船,对比测试了3磅、12磅以及4英寸(25磅)炮弹。这艘靶船是通过系留方式固定的,测试时,火炮是正对着舰艏,或与艏艉延长线有13度夹角的状态。在正对舰艏的情况下,3磅炮弹是无效的,很多都打在舰体上发生跳弹了。即便在有13度夹角的情况下,其造成的损伤也不足以打瘫驱逐舰。相比之下,12磅炮弹造成的毁伤效果要严重得多,但这次试验的结论认为,12磅炮弹无法仅凭单发炮弹有效打停驱逐舰。4英寸火炮发射的25磅炮弹,能造成严重的毁伤效果,且高爆弹和通常弹(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前者填充苦味酸,后者填充黑火药)的毁伤效果有很大区别——前者会在舰体上造成很大的破洞;而后者虽然在舰体上造成的破洞较小,但由于弹片的尺寸较大,因此其杀伤范围要更大一些。这次试验的结论是,如果能命中轮机舱,那么12磅或4英寸的高爆弹和通常弹,都能有效打瘫驱逐舰,但如果命中位置不在动力舱段,那么高爆弹的破坏效果要大得多。

Trials against the destroyer Ferret in 1909-10 showed that a Lyddite filled, 4in shell would make a hole about 29ft x 20ft and common shell 8ft x 5ft in side plating (5lb or 8lb) but the common shell did better when hitting a full coal bunker (but the target was an old and small destroyer). The blast, splinter and, probably, morale effect would all be greater with Lyddite. These trials were carried out with the 4in BL Mk VII and VIII with the much heavier 31lb round.
在1909-1910年时,英国海军又使用雪貂号驱逐舰,对比测试了4英寸的高爆弹和通常弹。这次他们使用的是4英寸BL Mark VII或4英寸BL Mark VIII型火炮发射的31磅炮弹。其结果是,4英寸高爆弹能在舰体(0.125英寸或0.2英寸厚的钢板)上打出29英尺 x 20英尺大小的破洞,而4英寸通常弹只能打出8英尺 x 5英尺的破洞。但在击中填满煤炭的煤舱时,通常弹的破坏效果更好。另外,高爆弹爆炸造成的冲击波和弹片杀伤效果要更好,且对士气的打击效果可能也要更强一些。

A large number of trials were carried out using shrapnel shell from guns of 6in to 12in. The object was to determine the optimum size of ball to disable the craft or its crew. Though severe damage was caused in some cases, the danger area was quite limited and it was thought that it was unlikely that the fuse would function with sufficient accuracy at the short ranges involved.
英国海军还测试过从6英寸到12英寸的各种不同口径的榴霰弹。这些测试的目的,是评估出什么样的弹丸尺寸,能对舰体及舰员造成最有效的杀伤效果。尽管在部分测试案例中,的确打出了明显的杀伤效果,但这种炮弹的威胁区域还是太小了,并且在较近的距离上,榴霰弹的定时引信,也未必能准时起爆。

反雷击火炮的口径变迁

与之相对的是,英国海军的反雷击火炮的口径,也经历了数次变迁。

1、在铁甲舰时代晚期及前无畏舰时代早期,英国海军的主力反雷击火炮是6磅炮。但从1895年起,英国海军将反雷击火炮的口径,从6磅升级到了12磅,这可能与1894-95年的试验有关。根据R. A. Burt的说法(British Battleships 1889-1904):

Renown...Anti-torpedo armament was improved over all preceding classed by the adoption of the 12pdr QF in place of the 6pdr...The 12pdr was subsequently retained as the principal anti-torpedo weapon in all later classes, up to and including Dreadnought.
在声望号(1895年下水)之前,英国海军使用的是6磅反雷击火炮,而声望号则升级成了12磅反雷击火炮。在后续的英国战列舰上,直至无畏号(1906年下水)为止,也都采用了这个口径的反雷击火炮。

2、作为反雷击火炮,3磅火炮的服役年限,反倒比6磅火炮更久。根据R. A. Burt的说法(British Battleships 1889-1904):

By 1903, the 3pdr was generally considered to be too light to deal with contemporary torpedo-boat destroyers and although the new Vickers gun was held by many to be the ideal anti-torpedo gun, and was retained in the succeeding Lord Nelson class, it was finally abandoned in Dreadnought.
至1903年时(即建造爱德华七世级时),大部分人都认为3磅火炮的弹药太轻了,已经不足以对抗当时的驱逐舰了。但由于新推出的维克斯3磅炮,被不少人视为理想的反雷击火炮,因此一直被沿用到了纳尔逊勋爵级(英国海军先前采用的是哈奇开斯3磅炮,性能逊色于维克斯3磅炮)。一直要到无畏号时,英国海军才彻底放弃了3磅火炮。

3、自1907年起,英国海军又将主力舰的反雷击火炮口径,从12磅升级到了4英寸,这可能与1906年的试验有关。根据R. A. Burt的说法(British Battleships of World War One):

Invincible class...Originally it had been intended that these vessels carry 12pdrs as in Dreadnought, but this was abandoned in favour of a new 4in gun introduced early in 1907.
对于无敌级战列巡洋舰,英国海军原本是打算跟无畏号一样,为其配备12磅火炮的,但在1907年初时,他们改变了想法,转而为其配备了4英寸火炮。

4、截止至一战爆发为止,最后一级装备4英寸反雷击火炮的英国战列舰,是乔治五世级。根据R. A. Burt的说法(British Battleships of World War One):

King George V Class...the retention of the 4in gun for torpedo-boat defence, despite the ever-increasing size of torpedo-boat destroyers, were considered weak point in an otherwise well-balanced design. It is likely that Admiral Fisher strongly influenced the decision. He was firmly opposed to any increase in the secondary calibre, and pointed out that a 6in battery would cost about £150,000–£170,000 per ship.
尽管驱逐舰的吨位变得越来越大了,但乔治五世级战列舰仍旧采用了4英寸的反雷击火炮,这也被视为是该级的弱点。这个决策,很可能是受到了费舍尔的影响(当时费舍尔是第一海务大臣)。费舍尔坚决反对提高反雷击火炮的口径,同时他还指出,若是配备6英寸副炮,每艘主力舰的造价将会上升15-17万英镑。

反雷击火炮的布置方式变迁

除了口径之外,反雷击火炮的布置方式,也经过了多轮变迁。最常见的方式,是将其布置在露天甲板或上层建筑区域,但也有一些其他的布置方法。

1、在前无畏舰时代,英国海军会在战斗桅楼上布置反雷击火炮。根据R. A. Burt的说法(British Battleships 1889-1904):

King Edward VII...fighting top locations for any anti-torpedo guns was finally abandoned in this class.
直到爱德华七世级时,英国海军才放弃了在战斗桅楼上布置反雷击火炮的做法。

2、在20世纪初时,有不少英国主力舰上的反雷击火炮,都是布置在炮塔顶部的;但后来,英国人取消了这种做法。根据R. A. Burt的说法(British Battleships of World War One):

The anti-torpedo guns had first been mounted on turret tops in the King Edward VII class of 1902 so that the guns should have an armoured base and be widely dispersed to avoid simultaneous disablement. Abandonment of the scheme in Neptune was mainly because of: The exposed nature of the position and the difficulty in fighting the guns when the main armament was in action. The advantages of close grouping in control and concentration of fire, plus easy supply of ammunition.
自1902年的爱德华七世级战列舰起,英国海军就开始将反雷击火炮布置在炮塔顶部了,其理由是为反雷击火炮提供一个装甲地基,同时这么做还能将反雷击火炮布置的更为分散,以提高其生存能力。但在尼普顿号(1909年下水)上,英国人不再采用这种设计了,其主要理由是:这种布置方式过于暴露了,并且在主炮开火时,这些火炮就无法使用了。另外,将反雷击火炮密集布置后,中央火控指挥会变得更为容易实现,且弹药补充也要更容易些。

3、乔治五世之前的英国主力舰,反雷击火炮都是没有装甲防护、或只有炮盾保护的,而在乔治五世级上,部分反雷击火炮得到了装甲防护。根据R. A. Burt的说法(British Battleships of World War One):

King George V Class...The forward superstructure, housing the 4in secondary armament, was 3in–3½in with 3in sides and 3½in on the gunports. The battery was given a 1in floor and roof. The after superstructure had splinter shields only.
在乔治五世战列舰上,用于容纳4英寸反雷击火炮的前部上层建筑,具备3英寸厚的装甲防护,而反雷击火炮的炮孔处则设有3.5英寸厚的装甲。炮位上方的甲板及下方的地板,则有1英寸的厚度。至于后部上层建筑区域,尽管也设有反雷击火炮,但并无装甲防护,那些火炮只有炮盾保护。



二、1912-1914年间,英国海军内部关于反雷击火炮口径的争论

在费舍尔辞去第一海务大臣的职位后,英国海军开始着手为主力舰装备更大口径的反雷击火炮。根据Norman Friedman的说法,在1911-1912财年的战列舰设计草案中,其搭载的反雷击火炮口径,就有4英寸、5英寸、以及6英寸三种,具体设计方案则有五种(The British Battleship 1906-1946, P.262):

I (LII) with sixteen 4in guns (as in the past), all protected by 4in armour. This was...a lengthened King George V with four rather than two submerged torpedo tubes. LI was the King George V class.
LII号方案如同以往的战列舰一样,配备了16门4英寸火炮,并将其置于4英寸装甲的保护之下。该设计实际上就是延长舰体,并多搭载了2具水下鱼雷发射管的乔治五世级,后者的设计方案代号是LI。

II (LIII) with sixteen 5in guns, all protected by 4in armour. Simply replacing the guns in I cost 15ft more length and 750 tons.
LIII号方案配备了16门5英寸炮,保护装甲厚度为4英寸。LIII与LII的区别仅在反雷击火炮的口径不同,但却需要将舰体延长15英尺,吨位也上涨了750长吨。

III (MIII) with sixteen 6in guns, all protected by 4in armour; upper side armour from main to upper deck was reduced from 8in to 7in thickness. The reduction in side armour was necessary to limit the cost in size and displacement. Compared to II, length grew another 5ft and displacement by 500 tons.
MIII号方案配备了16门6英寸炮,保护装甲厚度为4英寸。该设计中,主甲板至上甲板段的舷侧装甲带厚度由原先的8英寸降低至7英寸,其目的是为了限制该舰的尺寸和吨位。与LIII号方案相比,该方案的舰长延伸了5英尺,吨位则上涨了500长吨(换句话说,相比LII号方案,舰体延长了20英尺,吨位上涨了1,250长吨)。

IV (MIV) with twelve 6in guns, all protected by 4in armour, side armour not reduced (compensation was the reduction in gun numbers).
MIV号方案配备了12门6英寸炮,保护装甲厚度为4英寸。该设计的舷侧装甲厚度并未削减,但削减了火炮数量。

V (MV) with twelve 6in guns, all protected by 4in armour and side armour reduced from 8in to 7in.
MV号方案配备了12门6英寸火炮,保护装甲厚度为4英寸,主甲板至上甲板段的舷侧装甲带厚度由原先的8英寸降低至7英寸。

英国人最终选择的是MIV号方案,并在其基础上发展出了铁公爵级战列舰。

根据Norman Friedman的说法,使用6英寸火炮的这个决定,在英国海军内部引起了争议——有人提出,除了6英寸火炮之外,还应为铁公爵级安装12磅火炮,以便在夜间反雷击作战时弥补前者的不足。经过后续发酵后,这个话题最终还引起了海军部长和第一海务大臣之间的争论(The British Battleship 1906-1946, P.265-272):

Some time between mid-May (when the MIV design was approved) and mid-June 1911 eight 12pdrs (3in guns) were added, presumably because it was feared that the 6in guns might not be handy enough to handle surprise night attacks...decided to adopt the scheme emphasising ahead 6in fire and to drop the 12pdrs altogether.
在海军部选中MIV号方案后,1911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的某个时间点上,设计方案中又增添了8门12磅炮,其原因可能是担心在遭遇夜间突袭时,6英寸炮可能会不够灵便易用。但最终的设计决定,是放弃12磅炮,并强调要突出6英寸火炮的前向射界。

尽管如此,这个话题并未就此结束。在1912年秋天时,时任海军部长的丘吉尔(Winston Leonard Spencer-Churchill)又重提了安装12磅炮的话题。对于这个提议,时任第一海务大臣的布里奇曼(Francis Charles Bridgeman Bridgeman)并不感兴趣。在后者看来,增添一种火炮口径,只是徒增麻烦罢了。对此,丘吉尔则提出要求组建一个委员会,就此事展开研究。接下来,我们将借助当时的英国海军官方档案,对这场争议中各方的观点和立场进行解读,以便就主力舰的反雷击火炮这个话题形成更深刻的认识。

布里奇曼至丘吉尔的信件

针对丘吉尔的提议,布里奇曼向前者写了一封信,就军舰的鱼雷防护话题进行了宏观阐述。











第一海务大臣:

您提出要建立一个委员会来研究反雷击火炮的问题,对此我提议,应将话题扩大,研究如何抵御敌方的雷击舰艇。

为了抵御敌方雷击舰艇,我们花费了大量金钱,动用了大量人力,但我们是否取得了相应的回报呢?我认为这是要打个问号的。或许我们所做的一切并无多大的意义,或许我们采取的解决途径根本就是过时的。

新式鱼雷具备非常远的射程,且其精准度也非常高,高到远远超出很多人的认知范围。另外,新式鱼雷还能借助陀螺仪进行离轴发射,这个问题也同样不可小觑。

具体到主力舰的鱼雷防御这个话题上,威胁来源则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a)敌方主力舰发起雷击

(b)敌方潜艇发起雷击

(c)敌方雷击舰艇发起雷击

当我们的主力舰以较为紧密的队形编队航行时,分别应该如何抵挡这些威胁呢?

对于情况(a),我们只有将已方编队保持在敌方鱼雷的射程范围之外,才能保证不被其攻击到,除此之外别无他法。面对新式鱼雷时,这一点是很难办到的。此外,考虑到我们还需将距离控制在火炮有效射程之内,因此在战斗过程中,或多或少都是会进入敌方的鱼雷射程范围之内的。

当我舰进入敌方鱼雷的射程范围之内后,火炮的反雷击作用就已经可以忽略不计了。而鱼雷击中我舰后所能造成的损害,则取决于舰体结构强度及内部分舱设计。

关于敌方主力舰所发射的鱼雷的命中率问题,考虑到战列线的长度非常大,且战列线长度中约有一半空间都是由我方战列舰构成的(另一半是舰与舰之间的间距),因此只要敌方能大致掌握我方编队的航向和航速,则其发射的鱼雷,将会有相当大的一部分能够击中我方军舰。在我们去年所开展的远程雷击训练中,命中率达到了30%,这个数据是能够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的。

对于情况(b),根据我们目前所开展过的试验来看,除非敌方潜艇浮在水面上,或者炮弹侥幸击中了敌方潜艇的潜望镜,否则火炮是没有多大的反潜作用的。另外,即便我们能够及时发现敌方潜艇,火炮瞄准手很可能也无法将火炮准确对准敌方潜艇。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还是需要依赖舰体本身来抵挡鱼雷。

关于潜艇发射的鱼雷的命中率问题,我们目前基本没有参考数据,但考虑到潜艇通常会接近到距离目标非常近的距离上发射鱼雷,因此其命中率可能会比主力舰发射的鱼雷更高。

也就是说,对于情况(a)和情况(b),我们的反雷击火炮并不能起到什么防护作用。如果敌方能够进入开火位置,则我们必须接受的事实是,敌方所发射的鱼雷中,将会有很大一部分都能命中我舰。在这些情况下,我们只能依靠被动防御来抵挡鱼雷。另外,在昼间环境下遭遇情况(a)和情况(b)的可能性,或许也不会低于在昼间及夜间环境下遭遇情况(c)的可能性,且考虑到潜艇的后续发展,其造成的雷击威胁甚至有可能会超过驱逐舰。

总之,我们应尽可能为军舰配备最好的舰体防雷设计,因为当军舰被鱼雷击中后,我们所能依靠的就只有被动防御措施了。

再来看情况(c),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主动防御手段是火炮,而被动防御手段则与情况(a)和情况(b)相同,都是舰体防雷设计。

在昼间环境下,如果敌方的雷击舰艇靠的太近,自然会被我方的反雷击火炮击中。可是,既然视线不是问题,我方战列线目标又如此之大,且敌方雷击舰艇也有充裕的战场空间可以机动,他们又为何要冒着炮火过于接近我方呢?我方的驱逐舰当然可以上前驱赶敌舰,但我们这里谈论的是主力舰的反雷击火炮,后者毕竟并不是装在驱逐舰上的。

在实战环境下,敌方驱逐舰很可能会尽量拉近距离,并在遭遇到强力反雷击炮火时发射鱼雷。或许我们可以击沉部分敌方驱逐舰,但她们的鱼雷已经射出了,且有一些会击中我方军舰。

在夜间环境下,敌方可以自由选择攻击的时机,且很可能会组织起较大规模的攻击波。假设我方的屏护力量未能赶走敌方的雷击舰艇,那么就要依靠主力舰自身的反雷击火炮来进行应对了。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我们能用探照灯照亮目标,否则是难以击中敌舰。

一般来说,为了避免探照灯暴露目标,舰上军官会严令禁止随意开灯,只允许在目视发现敌舰,且确定其带有雷击意图后,才会允许打开探照灯。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探照灯本身的有效距离是3,000码左右,因此即便在最理想的情况下,也只能在3,000码距离上照亮敌舰,随后使用反雷击火炮射击敌舰。由于这个距离明显在鱼雷射程之内,因此当我方开始射击后,敌舰很可能就会发射鱼雷,后面的情况就与昼间交战时类似了。

另外,在不掌握敌舰航向与航速信息的情况下,雷击舰艇通常是不会发射鱼雷的。然而我方在点亮探照灯后,敌舰很容易就能借此辨明我舰的航向与航速,且还能判断出我舰的大小或所在编队的规模。

此外,操作探照灯的工作,是需要高度协调配合的,且在军舰存在横摇的情况下,想要将它们准确地指向地平线远方,也是一项极具挑战的任务。至于如何使用探照灯来配合火炮射击,目前也还在试验之中。

在目前的夜间炮术训练规则下,官兵们是事先得知靶船会于何时何地经过他们的军舰附近的,因此他们都是做好了充分准备的——然而就这样,还是经常有人什么都没打中。可在实战环境下,官兵们的神经会高度紧绷,且根本不知道敌方会在什么时候发动攻击。而当敌方真正发动攻击时,其攻击波规模又很可能会很大,我们是无法将那么多军舰全部照亮的,也没法同时应对那么多的雷击舰艇。

基于以上情况来看,彻底保持灯光管制的舰队,被敌方雷击舰艇击中的概率,很可能会低于打开探照灯并向敌方开火的舰队——尽管后者有机会击沉一些敌舰,但在对方沉没之前,鱼雷就已经射出来了。

综上所述,我建议就以下几个问题进行研究:

(1)探照灯到底有多大作用?探照灯会不会是一个暴露我方位置的累赘?

(2)尽管我们目前已经配备了完善的反雷击火炮及其火控体系,但这些火炮和设备真的有存在必要吗?

(3)如果将反雷击火炮占据的吨位和费用,花费在舰体防雷设计上,并建造更多的驱逐舰屏护力量,是否会是更好的选择?

如果您同意建立这样一个调查委员会的话,想必是能够在这个话题上,得出一些有价值的结论的。

神教点评:布里奇曼的信件内容的确很有说服力,反雷击火炮毕竟只是整个反雷击体系中的一环,且其作用很可能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重要。不过,布里奇曼的这封信,同时也带有一些震慑丘吉尔的意味——其潜台词或许可以被解读为:“你不是专业海军军官,你懂得太少了,没资格在具体技术话题上插嘴”。

收到布里奇曼的来信后,丘吉尔妥协了,他暂时放下了为铁公爵级增设12磅炮的念头。然而,布里奇曼的官运并不长久,他于1912年12月9日下台,其职位由巴腾堡的路易斯(Prince Louis of Battenberg)接替。

人事变动之后,增设12磅炮的想法,再次被摆上了台面——1914年1月28日,海军部向本土舰队司令卡拉翰(George Astley Callaghan)致信,信中就反雷击火炮话题的现状进行了阐述,并请卡拉翰及舰队中的高级将官,就这个话题给出观点。

海军部至卡拉翰的信件

这封信的草稿上,带有字母B签字,说明可能是第一海务大臣巴腾堡的路易斯撰写的,或者是由他背书的,但正式信件则是以海军部秘书格林(William Graham Greene)的名义发出的。















长官:

海军部的诸位大臣,目前正就主力舰的昼间及夜间反雷击武备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希望能在这个话题上,征询各中队指挥官的意见。

我们认为,若要在夜间战斗中有效击退对方的雷击舰艇,最为关键的要素,是建立起开火迅速、射击精准,能起到有效打击作用的反雷击火力。至于在此类环境下,到底是6英寸火炮更适合,还是较小口径的火炮更适合这个问题,在得出结论之前,我们有必要先来了解一下当初的背景信息,即主力舰为何会配备6英寸火炮。

1906年时,我们以鳐鱼号驱逐舰作为靶船,就不同口径火炮的反雷击能力进行了对比测试,具体测试的火炮口径有3磅、12磅、以及4英寸三种,前两者使用黑火药炮弹,后者使用苦味酸炮弹。试验结果表明,只有4英寸火炮能够满足要求,因而从1906年起,所有的战列舰和战列巡洋舰,都配备了4英寸口径的反雷击火炮。

不过,有必要说明的是,后来3磅炮和12磅炮也开始配备苦味酸炮弹了,这种炮弹能够提升此类火炮对抗雷击舰艇的能力。

再后来,我们了解到德国人制定了在昼间交战中使用雷击舰艇发动雷击的战术,同时,鱼雷本身的射程及精度也有所增长;针对这两方面的威胁,4英寸火炮可能已经不够用了,因此在铁公爵级上,我们做出了重新为战列舰配备6英寸火炮(之所以说是重新,是因为前无畏舰时代的战列舰曾经配备过)的决定。

对于是否应为现有军舰增添反雷击火炮这个问题,目前存在的困难和反对意见,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增设火炮后,火炮、炮座、弹药等带来的增重问题,是不可小觑的(对于12磅火炮来说,每增加2门炮,至少会增添15吨重量);这个增重问题,必须要通过牺牲燃料搭载量、炮弹搭载量、或削减装甲防护的方式来予以补偿。

(2)反雷击火炮的最佳布置位置,应该是既能发挥充分的前向射界,且又不至于会妨碍或降低主炮的射界。然而在现有条件下,无法为新增的反雷击火炮找到这样的理想位置,而是只能见缝插针般地安装。

(3)由于见缝插针式安装的缘故,这些反雷击火炮难以形成炮群,因而从火控意义上来看,也是颇为不便的,最后可能只得接收寥寥几门火炮单独火控的模式。

(4)新增反雷击火炮后,还需为其配备额外的弹药库,但由于防雷装甲保护范围内的空间有限,这些弹药库可能需要布置在防雷装甲保护范围外的区域,因此容易遭到水下攻击的威胁。

另外,尽管这些火炮很可能不会与主炮同时使用,因而不必担心操炮人员会受到主炮炮口暴风的影响,但主炮炮口暴风仍然可能会对火炮及其附属设备本身造成损伤,因此在为这些反雷击火炮选择布置位置时,我们仍然需要有所顾忌。

并且,用来布置这些反雷击火炮的位置上,也没有条件配备防御装甲,或抵挡炮口暴风的屏障。

铁公爵级和伊丽莎白女王级上可用于安装12磅火炮的位置

从图中可以看出,这两级军舰上可供安装12磅火炮的位置,是多么的捉襟见肘——对于铁公爵级来说,除了预定将要安装12磅高射炮的位置之外,每舷只有3个能够安装12磅反雷击火炮的位置(炮座未涂色的是反雷击火炮,炮座涂红色的是高射炮),总计只能安装8门12磅炮。而对于伊丽莎白女王级来说,若是计入高射炮的话,每舷总共能找到6个安装位置,总计能够安装12门12磅炮;而不计高射炮的话,每舷只能安装4门12磅炮。



由于这些火炮的安装位置十分尴尬,因此反对呼声很高,且对于这些火炮实际能起到多大的效果,也存在诸多质疑。对于伊丽莎白女王级来说,增添12门12磅炮,意味着舰艇吨位会上涨100吨,这样的代价是否值得,实在是有必要慎重考虑的。

至于舰上的高射炮,结合飞机的发展进度来看,现有的高射炮是能够满足防空要求的,且这些火炮的炮座设计和布置,也是能够满足对海射击需求的。

另外,自铁公爵级起,我国主力舰上还搭载有4门3磅火炮,并为其配备了望远式瞄准镜和苦味酸炮弹。这些火炮能够用于射击漂浮在水面上的水雷,同时也能用作礼炮,或供舰上的小艇搭载使用。

如果确实打算要在现有的6英寸火炮之外,额外增添一定数量的12磅炮,以在夜间反雷击作战中起到补充作用的话,那么我们还有必要考虑一个问题——是否要为这些火炮配备高射炮架?根据现有设备来看,高射炮架的重量更大,其价格要比普通炮架贵得多,且12磅高射炮所配套的炮弹,也与其他的12磅炮不同——前者使用的是整装弹,而其他火炮使用的则是分装弹。另外,我们目前也确实没有多余的12磅高射炮炮架。

有鉴于此,如果要增添12磅火炮的话,很可能意味着要新增一种弹药类别,并导致弹药供应问题进一步复杂化。

还有,诸位应牢记,即便增添这些12磅火炮,我们也不会为军舰额外配备水兵和军官。

我们希望,诸位能够在综合考虑以上诸多因素后,就以下两个问题给出意见:

问题(I):从从开火迅速性和射击精准度两方面来看,布置在装甲炮廓内的6英寸火炮,是否真的不如布置在开放式炮位上的12磅火炮?对于现有军舰来说,两者之间的差距,是否大到了有必要额外增设12磅火炮的程度?

问题(II):对于新设计的军舰来说,如果选择在理想的位置上,以开放式布局配备12磅高初速火炮,同时依旧在装甲炮廓内配备6英寸火炮,则两者相比,前者是否能提供比后者更好的夜间反雷击火力?

神教点评:个人认为,海军部的这封信件,尽管名义上是想征求舰队指挥官们的建议,但内容上却是历数增配12磅炮所带来的问题,却丝毫未提安装这些火炮带来的好处,显然在立场上是有所偏颇的。

卡拉翰给海军部的回信

收到来信后,卡拉翰于1914年4月2日发出了回信,信中阐述了自己在反雷击火炮上的观点。









长官:

关于海军部于1914年1月28日发出的G. 0937/13号信件,即关于主力舰所搭载的反雷击火炮的话题,我本人的观点如下:

在我看来,这个问题应当从三个不同的角度展开分析:

(i)在昼间主力交战期间,抵挡来自对方轻巡洋舰和驱逐舰的雷击威胁。

(ii)在能见度超过4海里的昼间环境下,在双方主力并未交火的情况下,抵挡来自对方轻巡洋舰和驱逐舰的雷击威胁。

(iii)在夜间环境、或低能见度的昼间环境下,抵挡来自对方轻巡洋舰和驱逐舰的雷击威胁,以及抵挡来自潜艇的雷击威胁。

对于场景(i),当另一艘炮术精准的主力舰正在炮击本舰时,任何采用开放式布置的火炮,我认为都无法有效发挥作用。另外,在这种场景下,我认为3磅或12磅火炮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即便是4英寸和6英寸火炮,其有效射程也是低于新式鱼雷的射程的。不过需要说明的是,6英寸火炮的有效射程可以达到7,000码,炮弹的破坏威力较大,且其射速也能达到或接近4英寸火炮的水准。有鉴于此,当主力舰需要在昼间环境下对抗敌方轻巡洋舰和驱逐舰时,布置在炮廓装甲内的6英寸火炮,会是一件非常重要的武器。我强烈建议,应在新的主力舰设计上配备这种火炮。另外,如果仅仅考虑昼间作战的话,那么我认为,除了6英寸火炮之外,无需再配备任何其他类型的火炮。

对于乔治五世级和狮级之前的主力舰,在需要同时使用主炮和反雷击火炮的情况下,后者在主炮射击侧的射界是非常受限的。只有在主炮射击目标与反雷击火炮相同的情况下,后者的射界才不会受到影响(也就是说,主炮会挡住反雷击火炮的射界)。

自乔治五世级和狮级开始,主力舰的反雷击火炮射界得到了很大改善,而在铁公爵级上,其6英寸火炮的射界更是基本不会受到13.5英寸火炮的影响。但是,由于这些6英寸火炮的安装位置较低,因而在海况较高、或风力较大的环境下,上浪问题可能会使这些火炮的适用性大大受限。另外,如果13.5英寸火炮在6英寸火炮的上方位置开火时,前者的炮口暴风和炮口烟可能也会影响到后者。不过对于上浪和炮口影响这两种可能性,我们目前还尚未有过相关经历。另外,由于我们也还未在打靶训练中使用过这些火炮,因此对于他们的布局和视线是否足够好,是否能满足发现目标后迅速开火的要求,我们目前也无法给出可靠的答复。

对于场景(ii),我认为3磅或12磅火炮是毫无用处的。即便是4英寸火炮,在火炮数量较少的情况下,其有效射程也不过是5,000码而已;只有在大量火炮构成一个炮群的情况下,其有效射程才能超过5,000码。有鉴于此,对于在能见度较好的昼间环境下的反雷击任务,我依旧建议配备6英寸火炮。并且我还认为,针对这种情况,无需配备6英寸以外的任何其他类型的火炮。

此外,如果在低能见度环境下突然遭遇敌方军舰,则无论其吨位有多大,6英寸炮都能发挥出不可估量的价值——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谁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打出迅猛的火力,谁就抢得了先机。

对于新设计的主力舰而言,针对场景(i)和场景(ii)的需求,我认为6英寸火炮应该设置在能够尽量不受上浪问题影响的区域,且其数量也应增加,以便能向舰体后方区域发挥出更为猛烈的火力——当我舰的舰艉面向对方的雷击舰艇时,对方的鱼雷是很难击中我舰的,而我们则能利用这些火炮有效地打击对方。

对于场景(iii),无论军舰上装备的6英寸火炮是多是少,我都强烈建议要安装12磅火炮,数量越多越好。在我看来,在面对夜间雷击,或者低能见度环境下的昼间雷击时,火力密度要比单炮威力重要得多(此处不考虑主炮的单炮威力,只考虑反雷击火炮)。因为在这类场景下,开火距离会非常的近,而在如此近的距离上,唯有依靠密集的火力,才有希望能赶在敌方射出鱼雷之前,将其雷击舰艇击沉。不过我也非常清楚,在夜战环境下,如果面对的是大批敌驱逐舰发起的决绝突击,则没有任何火炮可以保证本舰的安全。

在我看来,最为理想的配置,应该是在每舷的前部和后部区域,各布置一组由3-4门12磅火炮构成的炮群。前向射界当然是最为重要的因素,但舰艉方向也不能忽视,因此还应布置能向后射击的火炮。这些火炮应布置在开放式炮位上,且不应为其配备炮盾。但如有可能的话,应在炮位上方布置顶棚,以便为炮组成员遮风挡雨。

另外,12磅火炮也同样适合用来打击潜艇的潜望镜。由于潜艇潜望镜是极难发现的,因此有可能需要由不属于炮组成员的军官或水兵来指出瞄准方向(所以需要开放式布局)。并且在发现潜望镜后,只有依靠大量的炮弹,才有希望击中潜望镜大小的目标(所以需要高射速)。在我看来,布置在炮廓装甲内的4英寸或6英寸火炮,是无法胜任此类任务的。

综上所述,对于海军部提出的两个问题,我的答复如下:

问题(I):从开火迅速性和射击精准度两方面来看,布置在装甲炮廓内的6英寸火炮,是否真的不如布置在开放式炮位上的12磅火炮?对于现有军舰来说,两者之间的差距,是否大到了有必要额外增设12磅火炮的程度?

答复(I):我认为,在开火迅速性和切换目标的灵活性方面,布置在装甲炮廓内的6英寸火炮,无疑是逊于布置在开放式炮位上的12磅火炮的;但在射击精准度方面,我认为两者并不存在差异。我想说明的是,6英寸火炮自有其作用,而12磅火炮则有不同的作用,在它们各自擅长的领域内,其表现都要比另一种火炮优秀得多。

问题(II):对于新设计的军舰来说,如果选择在理想的位置上,以开放式布局配备12磅高初速火炮,同时依旧在装甲炮廓内配备6英寸火炮,则两者相比,前者是否能提供比后者更好的夜间反雷击火力?

答复(II):结合我对场景(iii)的描述,以及我对问题(I)的答复,我认为这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在夜间环境下,12磅炮要比6寸炮更有效。

至于配备12磅火炮后,是否需要增加水兵和军官人数的问题,我认为,增配火炮但不增配人员,肯定要比不增配火炮好。不过在是否要增配人员的话题上,目前也没必要说绝——是否应该增配人员,最终还是要取决于主炮和6英寸火炮的配套人手是否充裕,是否能满足日间作战的需求。由于军舰不可能在同一时间上针对所有的可能威胁都做好准备,因此我们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做出最妥善的备战决策。

对于重量问题,我认为牺牲燃料搭载量的做法是不可接受的,倒是可以选择牺牲舷侧装甲——在新式火炮面前,这些装甲本身就是毫无阻挡之力的。

在火炮弹药方面,我强烈建议使用整装弹形式,以提高火炮射速,并配备苦味酸炮弹,以提升杀伤威力。同时,我还建议使用半自动炮闩和撞击底火。

铁公爵级的12磅炮安装位置问题,是一个难题。我之前已经提过,我们并没有多少实际运用该舰的经验。我个人的观点是,在面对夜间雷击,尤其是面对来自舰体后侧的雷击时,该舰的反雷击火力是有所不足的。但在具体建立起运用经验之前,我并不建议对其进行改装。我们最好应能在本年度内,于各种不同的环境下试用该舰配备的6英寸火炮,以便就该舰的反雷击能力这个话题,建立起可靠的观点,随后我们就能提出恰当的建议了。我所说的在不同环境下试用,还包括在战斗炮术训练(Battle Practice)中,使用6英寸火炮射击单独的目标,这将会消耗一些弹药,但数量不会太多。

在火炮安装位置上,我的建议是,这些火炮不应安装在容易受到主炮炮口暴风影响的区域——这样布置的火炮,显然是毫无作用的。另外,对于在Q炮塔上搭建一个平台,并在该平台上安装这些火炮的设想,我是强烈反对的——这种平台可能会卡住炮塔,并且还会增加舰体被弹面积。

神教点评:卡拉翰的这封回信,非常明确地表明了他的态度——他认为在日间反雷击作战中,6英寸火炮是最好的选择,但在夜间反雷击作战中,12磅火炮要明显优于6英寸火炮,因此两者是能够互相补缺的,都有必要配备。

军械局长的报告

除了卡拉翰本人的回复之外,本土舰队麾下的多位将官,也针对海军部G. 0937/13号信件给出了答复。

海军部收到了这些回信后,由军械局长都铎(Frederick Charles Tudor Tudor)出面,对上述来信进行了汇总提炼,并结合了自己的观点,于1914年5月9日提交了报告。















都铎的这份报告中的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个话题。

话题(I):在昼间主力交战过程中对抗敌雷击舰艇。

对于这个话题,本土舰队司令卡拉翰上将表示:“如果仅仅考虑昼间作战的话,那么我认为,除了6英寸火炮之外,无需再配备任何其他类型的火炮。”

第一战列舰中队司令科尔维尔(Stanley Cecil James Colville)中将表示:“我十分确信,安装在炮廓装甲内的6英寸火炮,在各方面都要优于安装在开放式炮位上的12磅火炮。”

第一战列舰中队副司令埃文-托马斯(Hugh Evan-Thomas)少将表示:“铁公爵级和伊丽莎白女王级的昼间反雷击火力,似乎是十分充分的。”

第二战列舰中队司令沃伦德(George John Scott Warrender)中将表示:“在昼间交战中,任何口径小于6英寸的火炮,都是没有多大作用的”。

第二战列舰中队副司令阿巴思诺特(Robert Keith Arbuthnot)少将表示:“在不影响主炮射界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多地安装发射苦味酸炮弹的12磅火炮,越多越好”。

第三战列舰中队司令贝利(Lewis Bayly)中将表示:“除了现有的6英寸火炮之外,建议再增添一些4英寸反雷击火炮”。

第三战列舰中队副司令勃朗宁(Montague Edward Browning)少将表示:“除了现有的6英寸火炮之外,我不建议增配其他较小口径的火炮”。

第四战列舰中队司令布里格斯(Charles John Briggs)中将表示:“不建议增设火炮”。

第二和第三舰队(后备舰队)司令伯尼(Cecil Burney)中将表示:“不建议增设火炮”。

第五巡洋舰中队司令克里斯蒂安(Arthur Henry Christian)少将表示:“除了现有的6英寸火炮之外,我认为有必要增设12磅火炮”。

第五战列舰中队司令柯里(Bernard Currey )少将表示:“建议增添6英寸火炮的数量,而非增配较小口径的火炮”。

第六战列舰中队司令尼科尔森(Stuart Nicholson)少将表示:“不建议增设火炮”。

第二巡洋舰中队司令麦登(Charles Edward Madden)少将表示:“不建议增设火炮”。

第三巡洋舰中队司令帕肯汉姆(William Christopher Pakenham)少将表示:“不建议增设火炮”。

对于这个话题,可以归纳出以下几个论点:

(1)口径小于6英寸的火炮,其射程是低于新式鱼雷的,因而没有多大的作用。

(2)当本舰正遭到对方攻击时,只有处在装甲保护下的火炮,才能有效发挥作用。

(3)在本舰主炮炮口暴风和敌舰炮弹爆炸的双重干扰下,开放式炮位上的火炮是无法使用的。

(4)计划用来增配12磅火炮的位置,在弹药供应方面存在较大的难度。

(5)这些12磅火炮没有专人负责操作,炮组需要由其他人员来兼职,因此其操炮效率会比较低。

(6)可能需要从主炮炮组中抽调人员来操作这些12磅火炮,因而会降低主炮的效能。

(7)在这类环境下,较小口径火炮的射速,并不会比6英寸火炮快多少。

(8)无法为12磅火炮设置有效的火控体系(例如火控线路),因而其火控效能将会比较低下。

基于上述论点得出的结论是,在话题(I)的环境下,安装在炮廓装甲内的6英寸火炮,是能够有效对抗敌雷击舰艇的。这也是大部分将官们所持的观点。

并且,在昼间交战中,由于主炮也需要开火,因此在这种环境下,即便在开放式炮位上布置较小口径的火炮,它们也无法有效发挥作用(主炮炮口暴风会对其造成干扰)。

有必要专门指出的是,第三战列舰中队的贝利中将认为:“除了现有的6英寸火炮之外,还应增添4英寸反雷击火炮”,另外,他还表示:“在重量代价相同的情况下,一套有效的反雷击火炮体系,显然要比防雷网和防雷装甲更有价值”。

话题(II):在夜间及低能见度环境下对抗敌雷击舰艇。

对于这个话题,本土舰队司令卡拉翰上将表示:“无论军舰上装备的6英寸火炮是多是少,我都强烈建议要安装12磅火炮,数量越多越好”。

第一战列舰中队司令科尔维尔中将表示:“就反雷击能力而言,布置位置良好、且采用开放式布局的12磅火炮,并不会比布置在炮廓装甲下的6英寸火炮表现得更好”。

第一战列舰中队副司令埃文-托马斯少将表示:“强烈建议要增配一些较小口径的速射炮,以提升夜间反雷击能力”。

第二战列舰中队司令沃伦德中将表示:“为了提升夜间反雷击能力,军舰上应插满12磅火炮”。

第二战列舰中队副司令阿巴思诺特少将表示:“强烈建议增配12磅火炮,越多越好”。

第三战列舰中队司令贝利中将表示:“有必要增配较小口径的火炮,建议使用4英寸口径”。

第三战列舰中队副司令勃朗宁少将表示:“不建议增配其他较小口径的火炮”。

第四战列舰中队司令布里格斯中将表示:“建议额外增配4英寸火炮”。

第二和第三舰队(后备舰队)司令伯尼中将表示:“建议额外增配高初速火炮”。

第五巡洋舰中队司令克里斯蒂安少将表示:“如果能为现有的6英寸火炮提供更佳的俯仰和旋回瞄准视野的话,则没有必要增配其他火炮”。

第五战列舰中队司令柯里少将表示:“建议增添6英寸火炮的数量,且不一定要将其布置在炮廓装甲内”。

第六战列舰中队司令尼科尔森少将表示:“不建议增配12磅火炮,这些火炮所需占用的吨位和费用,可以花费在其他地方”。

第二巡洋舰中队司令麦登少将表示:“可以增配12磅火炮,它们可对6英寸火炮起到补充作用”。

第三巡洋舰中队司令帕肯汉姆少将表示:“不建议增配12磅火炮”。

对于这个问题,诸位将官们所提出的观点存在着较大的分歧,但这些观点,尤其是那些阐述详细、言之有据的观点的整体倾向,可以总结如下:

(1)在夜间反雷击作战中,如能在6英寸火炮之外,再增配一种口径较小的火炮,并将其布置在良好的位置上,则无疑能起到很好的作用。

(2)在此类防御作战中,火炮数量和炮弹投射量,才是最为关键的要素(本土舰队司令、第二战列舰中队的正副司令、以及第三战列舰中队司令都明确持有这种观点)。

话题(III):各位将官们所提出的其他观点

(1)本土舰队司令卡拉翰上将提出,这些12磅炮的炮位处应设有遮蔽顶盖,但不需要设置装甲保护。考虑到火炮运用效能和夜间反雷击任务的需求,我(都铎)同意这个观点。

此外,卡拉翰上将还提出了用火炮反击潜艇的需求,对于这种任务需求,6英寸火炮是无法满足的,我们需要的是更为密集的火力打击。

(2)第二战列舰中队副司令阿巴思诺特少将提出,由驱逐舰发起的夜间雷击,其发射鱼雷的距离是很近的,完全处于12磅火炮的有效射程之内,因此只需要有充分数量的12磅火炮便能满足夜间反雷击需求。他提出,应在每舷布置10门反雷击火炮。

然而,结合现有军舰的设计来看,阿巴思诺特少将提出的设想是不可取的。他设想中的那些布置位置会受到主炮炮口暴风的干扰,且在Q炮塔上方设置搭建一个平台并按照12磅火炮的设想,也是卡拉翰上将所反对的。

(3)第五巡洋舰中队司令克里斯蒂安少将认为,铁公爵级所配备的6英寸P. VIII型炮座,在设计上有所不足,限制了俯仰和旋回瞄准手的视野,并认为如果能扩展其视野的话,就不用再安装12磅火炮了。

对于这个问题,实际上这种炮座是专门设计成这样的,其目的就是为了减缓炮口暴风带来的影响。如果按照克里斯蒂安少将的建议扩大开口的话,那么当主炮开火时,就无法使用这些6英寸火炮了。

(4)第五战列舰中队司令柯里少将认为,额外增加的12磅火炮可能会妨碍到探照灯的操作,因而建议增添6英寸火炮的数量,且不一定要将其布置在炮廓装甲内。

这个建议显然是不现实的,既然连布置12磅火炮的位置都不好找,就更不可能找到能布置6英寸火炮的位置了。

(5)第二巡洋舰中队司令麦登少将指出,在反雷击火炮的数量方面,只有我国选择了12门火炮这样少的数量,其他国家的主力舰所装备的反雷击火炮数量都多得多。

话题(IV):如果要为现有主力舰增配较小口径的反雷击火炮,该怎么布置?

对于铁公爵级而言,由于该舰已经建成了,因而我们所能做的,最多也就是见缝插针式布置几门孤零零的火炮,它们并不能起到多大的作用。

对于伊丽莎白女王级和后续舰型(此处指的是复仇级)而言,目前设想的每舷布置4门轻型火炮的布局,也无法达到上述报告中所描述的那种反雷击效果。对于这些军舰而言,最好的解决措施,似乎就是卡拉翰上将所提出的“在每舷的前部和后部区域,各布置一组由3-4门12磅火炮构成的炮群”。尽管卡拉翰上将建议用12磅炮,不过也有其他将官支持增配4英寸火炮的。由于我们已经决定要撤出防雷网,空出了一些富余的吨位,因而对于增添反雷击火炮导致的增重问题,也可以重新再考虑。最大的难点,还是在于如何在现有军舰上找出能有效布置这些火炮的位置。

话题(V):如果要为新设计的主力舰增配较小口径的反雷击火炮,有哪些事项值得斟酌?

火炮口径和尺寸问题、火炮数量及安装位置、重量问题、以及费用问题都是需要考虑的。此外,还有必要研究的是,这些火炮的炮组成员,是配备专职人员,还是由6英寸火炮的炮组成员兼任?

神教点评:都铎的这份报告,对各位受访将官的观点进行了归纳,其结论就是6英寸火炮足以满足日间反雷击任务的需求,但考虑到夜间反雷击任务的话,还是需要增配12磅火炮。

装备局长的报告

对于反雷击火炮的话题,装备局长韦茅斯(Arthur William Waymouth),也于1914年5月30日提交了报告,并阐明了他的观点。





军舰可能面临雷击威胁的场景,可分为以下三类:

(a)军舰停泊在港口内,遭遇敌舰的夜间雷击。

对于这种情况,原先我们主要是依靠防雷网来保护军舰的,但如今我们已经撤除了防雷网,因而必须借助大量射界良好的反雷击火炮,才能有效保护军舰。并且,这些火炮应既能满足一炮打停驱逐舰的威力要求,又具备高射速的特质。能满足这种要求的最小口径的火炮,无疑就是4英寸了,这同时也是反雷击火炮的最佳口径。在舒伯里内斯靶场开展过的打靶试验,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出于提高射速和便于操作的目的,我建议使用药筒式发射药,并采用装填苦味酸、配备触发引信的炮弹。

(b)在海上编队航行,于夜间或低能见度的昼间环境下遭遇敌舰雷击。

在夜间环境下,为了保护舰队免遭雷击,首先我们应采用疏散编队,其次应尽量避免使用灯火,再者还要配备良好的护卫屏障。如果迫不得已必须要开火射击的话,则应能发挥出密集的炮火,这个需求与情况(a)是一致的,因此我同意推荐使用4英寸QF型火炮。

在低能见度的昼间环境下,同样也需要密集的炮火来打退敌方雷击舰艇,且这些火炮应配置在开放式炮位上,并拥有良好的视野——如果采用炮廓形式的话,炮手视野会大大受限,这会让操炮变得十分困难。

(c)在日间的舰队交战中遭遇敌舰雷击。

对于这种情况,有观点认为需要配备6英寸火炮,以便在远达10,000码的距离上对抗敌驱逐舰。但在我看来,在如此远的距离上,鱼雷击中我方军舰的概率也是十分之低的,而4英寸QF型火炮最远可在8,700码距离上开火(这里指的是4英寸QF Mark III型火炮的瞄准镜刻度最大值为8,700码),待敌驱逐舰进入这种火炮的射程后,再将其消灭也还不算迟。尽管6英寸火炮确实能够在更远距离上击毁敌驱逐舰,但在情况(a)和情况(b)的条件下却要远逊于4英寸QF型火炮,因此我认为这是非常不值得的。

再者,如今已经没有哪一支主力舰编队,会在没有驱逐舰和轻巡洋舰的陪伴的情况下,单独与敌方展开交战了。在这种情况下,抵御并打退敌方雷击舰艇的任务,实际上应该交由我方的驱逐舰和轻巡洋舰们来担负。由此来看,我方驱逐舰所配备的火炮口径,不应逊于她们所预想要面对的敌舰。说到这里,近来有人提出要为最新一批的驱逐舰配备12磅火炮,我强烈建议这个问题要慎重考虑。

神教点评:韦茅斯的这份报告,核心观点有两个:首先,4英寸火炮才是最佳的主力舰反雷击火炮;其次,驱逐舰也应配备4英寸口径的火炮。

第四海务大臣的报告

1914年6月4日时,在阅览了军械局长和装备局长的报告后,第四海务大臣兰伯特(Cecil Foley Lambert)提交了自己的报告。





保护主力舰免遭对方雷击的最有效的手段,是护航驱逐舰和轻巡洋舰。她们的警戒范围应扩大到主力舰的炮火射程之外,并将敌方的雷击舰艇击沉在尽可能远离我方主力舰的地方。如果我们忽视了这个先机,则单靠主力舰自己的反雷击火炮的话,是很难有效完成反雷击任务的。因此,我同意装备局长提出的观点,对于驱逐舰的火炮口径问题,我们确实应慎重考虑。

对于主力舰的副炮,我认为这些武器应具备能在近距离上对抗同级别敌舰的能力,而能够满足这一要求的最小口径的火炮,是6英寸。

而驱逐舰和轻巡洋舰上的火炮,则应能有效保护主力舰免遭雷击,能满足这一要求的最小口径的火炮,是4英寸。

如果敌方驱逐舰能借助夜色掩护接近我方主力舰,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相比反雷击火炮,或许隐蔽性才是更有效的防御手段。

神教点评:兰伯特重点强调了驱逐舰和轻巡洋舰屏护力量的重要性,但他似乎过于看轻了主力舰自身的反雷击火炮的作用,且又过于看重了6英寸火炮在近距离交战中对抗敌主力舰的作用。

第二海务大臣的报告

1914年6月10日时,在阅览了第四海务大臣的报告后,第二海务大臣杰力科(John Rushworth Jellicoe)提交了自己的报告。









对于反雷击火炮这个话题,我们早已开展过大量的试验,然而由于舰队将官们并未能参阅这些试验的具体报告,因此他们在这个话题上给出观点的参考价值,是要打折扣的。

有鉴于这个问题,在具体接收舰队将官们的意见之前,我们有必要先来回顾一下我们业已开展过的试验的结果。

尽管包括本土舰队司令在内的诸多将官,都强烈建议要为最新建成的主力舰配备12磅反雷击火炮,但在我看来,若是他们熟悉鳐鱼号和雪貂号打靶试验的结果的话,他们是不会提出这样的建议的。

作为当时的军械局长,在鳐鱼号试验完成后,我写道:“根据该试验可以得出结论,未来的军舰必须使用4英寸口径的反雷击火炮”。这个观点是基于12磅炮弹的差强人意的破坏效果而得出的。在这次试验中,12磅火炮确实没有使用苦味酸炮弹,但在1910年的雪貂号试验中,我们则使用了12磅的苦味酸炮弹。当时的军械局长,也就是现在的第三海务大臣穆尔(Archibald Gordon Henry Wilson Moore),在试验后写道:“在使用12磅火炮射击驱逐舰时,有可能会出现敌舰被命中数弹,但仍然未被打停的情况。由于在夜间或低能见度环境下,从发现敌舰到对方射出鱼雷的时间可能很短,如此短的时间内我们可能只能射出数发炮弹,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12磅火炮的口径有些过小了,不足以满足这些要求”。对于这个观点,我是完全同意的,当时我写道:“这次试验的结果,与鳐鱼号试验的结果大致相符”。基于这些结果来看,12磅火炮已经无法胜任反雷击任务了,因此为军舰安装12磅反雷击火炮的提议,实际上是缺乏有效立足点的。

对于反雷击火炮的口径问题,我个人一直都认为,4英寸火炮是一种有效的反雷击武器,而我国现有的主力舰通常装备有16门4英寸反雷击火炮。在铁公爵级战列舰上,我们用12门6英寸火炮替代了16门4英寸火炮,在我看来,这个做法是错误的,12门火炮这个数量是不够的。无论是4英寸还是6英寸,都能有效打停驱逐舰,因此在我看来,6英寸火炮的数量,不应少于4英寸火炮的数量。至于伊丽莎白女王级和复仇级战列舰,则配备了16门6英寸火炮,因而不存在数量不足的问题。不过,由于这些主力舰上的6英寸反雷击火炮,全都是安装在封闭式炮位上的,因此在夜战条件下的表现会较为逊色。这些6英寸火炮唯一的优点,是在日间主力交战中,能够表现得比4英寸火炮更好(射程更远)。

我个人的建议,倒不是说要将反雷击火炮的口径调整回4英寸,但对于额外增添12磅火炮这个话题,我确实是强烈反对的。尽管6英寸火炮存在一些不足,但12磅火炮并不能弥补这些缺憾(因为后者威力太小了)。

我认为,对于保护主力舰免遭敌方驱逐舰发起的夜间雷击这个话题,我们不应过于倚重主力舰上配备的反雷击火炮。对于如何在夜间环境下有效保护主力舰,有两种可行的办法,其一是配备驱逐舰和轻巡洋舰屏护力量(这也是第四海务大臣所强调的),其二是加强主力舰的隐蔽性,避免其被敌方雷击舰艇发现。

神教点评:在这份报告中,杰力科以海军历来开展过的反雷击试验的结果为论据,指出12磅火炮的威力不足以胜任反雷击需求,因此反对增配12磅火炮。另外,在反雷击火炮的口径选择上,相比于6英寸,杰力科似乎更支持4英寸。

第一海务大臣的报告

1914年6月29日时,在阅览了上述这些报告后,第一海务大臣巴腾堡的路易斯,就这个话题进行了盖棺定论。



对于反雷击火炮这个话题的核心本质,第四海务大臣和第二海务大臣已经讲得很清楚了,我完全同意他们的观点。

对于装备12磅火炮的话题,我们应该彻底抛下了——即便在苦味酸炮弹的加持下,这类火炮依旧无法胜任反雷击任务的需求,无法在敌方雷击舰艇射出鱼雷前对其造成有效杀伤。

我们所需要的,是能够胜任反雷击任务的最小口径的火炮,并尽可能多安装这种火炮。这些火炮应置于装甲保护之下,且还具备良好的射界,并能与探照灯进行有效配合。

我们知道,4英寸火炮是能够满足反雷击需求的,但其射程已经比不过鱼雷的射程了。

而6英寸火炮也同样能满足反雷击需求,且这种口径的火炮,还能在近距离主力对决中发挥一定作用。

对于再额外新增一种火炮口径的提议,有很多人都是反对的,但从综合性能的角度看,发射60磅炮弹的火炮(即5英寸火炮),或许要比现有的4英寸火炮(31磅炮弹)和6英寸火炮(100磅炮弹)都更优秀,且也比后两者更适合反雷击任务。

神教点评:在这份报告最后,巴腾堡的路易斯写下了over四个字母,表示这个话题已经终结了——基于12磅火炮的威力不足这个理由,海军部不同意增配12磅反雷击火炮。另外,从文中内容来看,巴腾堡的路易斯似乎更支持使用5英寸口径的反雷击火炮。



三、英国海军反雷击火炮的变迁——1914年至1918年

一战爆发后,费舍尔勋爵再度上台担任第一海务大臣,但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又再度下台,这使得英国海军的反雷击火炮配置再度发生调整。

1、在费舍尔当政期间力推建造的声望级和勇敢级战列巡洋舰上,反雷击火炮的口径又重新调整回了4英寸级别。根据Norman Friedman的说法(The British Battleship 1906-1946, P.25):

The fight over the idea of all-big-guns led Fisher to regard the adoption of 6in secondary guns as heresy. That is why the battlecruisers and ‘large light cruisers’ Fisher ordered during his second term as First Sea Lord (1914-15) had 4in secondaries, rather than the 6in guns of the previous battleships.
关于全重炮理念的争论,使得费舍尔将配备6英寸副炮的观点视为异端。正因如此,当他于1914-1915年间再度担任第一海务大臣时,新建造的战列巡洋舰(声望级)和大型轻巡洋舰(勇敢级)才选择了4英寸火炮,而不是先前的战列舰所配备的6英寸火炮。

2、在暴怒号和胡德号上,英国人再次更换了反雷击火炮的口径,采用了5.5英寸火炮。这种决策背后,又有什么样的考量呢?根据Norman Friedman的说法(The British Battleship 1906-1946, P.385):

Furious...needed something more powerful than a 4in gun, because her two 18in guns would fire much too slowly to deal with a fast target such as a light cruiser. Secondary guns should be hand-worked and the 6in was too unwieldy, its ammunition too heavy for hand working. The more attractive 5in 60pdr existed only in design form. The Royal Navy had just what Fisher wanted in the 5.5in gun taken over from a Greek contract.
由于暴怒号只装备了2门18英寸主炮,其射速过低,难以对抗轻巡洋舰之类的高速目标,因而该舰需要配备一种威力比4英寸火炮更大的副炮。这些副炮需要人工完成装填,但6英寸炮弹的重量太大,人工搬运存在难度,显得过于太笨拙了。而5英寸火炮的炮弹重量则是60磅,显然更适合这项任务,但问题是这种火炮没有实物,还停留在设计状态。恰好,由于希腊外购舰的缘故,皇家海军手头有一些5.5英寸火炮,这正是费舍尔所需要的武器。

Controller confirmed that the gun’s 82lb shell could do serious damage to an attacking cruiser (Fisher thought a lighter shell, easier to manhandle, could and should be developed). For a time the Royal Navy considered the 5.5in as a replacement for 6in secondary guns. It armed HMS Hood.
第三海务大臣确认,5.5英寸火炮所发射的82磅炮弹,能够对敌方轻巡洋舰造成重大伤害,但费舍尔仍希望研发一种更轻的炮弹,以便提高人力搬运效能。有一段时间,皇家海军将5.5英寸火炮视为6英寸火炮的替代品,并用其装备了胡德号。

神教点评:声望级和勇敢级的反雷击火炮,之所以会选择4英寸口径,似乎主要是受到费舍尔勋爵的影响。而此后的暴怒级和胡德号所配备的5.5英寸火炮,看起来更像是由于没有现成的5英寸火炮,而做出的妥协。如果英国人能在1910年前后就研制出一款优秀的5英寸火炮,那么这一系列的争议,是否就不会出现了呢?可惜历史无法假设,因此我们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神教点评

自世纪之交至一战结束的这段时间内,英国海军的反雷击火炮,在口径和布置方式上,都经历了多轮变迁。神教认为,对于主力舰的反雷击火炮配置,有以下几方面因素值得考虑:

有效射程:

主力舰上的反雷击火炮,需要在对方雷击舰艇尚未进入有效雷击距离之前对其实施有效拦截,才能达到有效保护自舰的目的。在日德兰海战时的技术水准下,昼间最大有效雷击距离可以达到7,000码,而从实战案例来看,反雷击火炮在此等距离上的表现并不好。但如果是夜间交战,则雷击距离通常只有1,000-2,000码,完全处在4英寸火炮的有效射程之内。

反应速度:

对于夜间反雷击作战来说,炮组的反应速度是非常关键的——在如此之短的距离下,炮组应能在发现目标后尽可能快地将火炮旋转至目标所在方位、瞄准目标、并尽快打出一定数量的炮弹,才有希望阻止对方发动雷击。考虑到英国海军主力舰的反雷击火炮的火控体系,在日德兰海战时尚不完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视野更好、更为轻便的开放式布局的4英寸火炮,显然比封闭式布局的6英寸火炮更能胜任。

重量代价:

在一战时期,6英寸火炮的整套炮座重量通常在15吨以上,而4英寸火炮的整套炮座重量通常只有5吨左右,两者差距达到10吨。6英寸火炮的炮弹和发射药重量合计约130磅,而4英寸火炮的炮弹和发射药重量合计约40磅。可以看到,无论是火炮还是弹药,6英寸的重量都要达到4英寸的3倍左右。除此之外,两者对弹药提升设备、弹药库设计、装甲保护设计等方面的要求也不同,因此最终会导致不小的重量差异(铁公爵级的吨位,要比乔治五世级多了2,000吨,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反雷击火炮的口径增长导致的)。

造价问题:

由于6英寸火炮及其配套设备,在造价上也会比4英寸火炮高出不少,因此还会导致军舰造价的上涨(铁公爵号的造价,要比乔治五世号高出近16万英镑,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反雷击火炮的口径增长导致的)。

总结:

在一战时期的技术条件下,由于配套火控体系尚不完善,因此反雷击火炮的有效射程受到了较大限制。在这样的技术背景下,到底是应该选择重量代价较大、造价更昂贵、反应速度较慢,但有效射程相对较远的6英寸火炮更合适,还是选择有效射程略近,但重量较轻、造价更低廉、且反应速度较快的4英寸火炮更合适呢?或者,是否应该研发一款折衷的5英寸火炮?这个问题,实在是难以回答的。

我个人的观点是,在斯科特指挥仪、埃弗谢德方位指示系统等高级设备尚未就位之前,6英寸火炮在射程上的优势,实际上是较难发挥出来的,而其在反应速度上的劣势,则会被放大。只有在具备这些高级火控设备之后,6英寸火炮的反应速度劣势才能得到有效缓解,并发挥出其射程更远的优势。

中将

十一年服役纪念章TIME TRAVELER钻石金双剑金橡叶铁十字勋章四次金星勋章荣誉勋章维多利亚十字勋章行政立法委骑士团勋章海武魂旗手终身荣誉会员

 楼主| 发表于 2018-7-24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even_nana 于 2022-5-15 15:36 编辑

附录:德国海军的反雷击火炮

1、在1880年代至1910年代之间,德国海军一直都使用8.8cm火炮作为反雷击火炮,但在一战环境下,这种火炮的威力显然是不足的。根据Aidan Dodson的说法(The Kaiser's Battlefleet: German Capital Ships 1871-1918):

The Siegfried Class...The anti torpedo-boat battery was originally planned to comprise six 37mm weapons, but after trials carried out on the Meppen firing range against targets representing modern torpedo boats, this was changed to six 8.8cm/30 QF guns.
自齐格飞级岸防铁甲舰(首舰于1888年下水)起,德国海军开始配备反雷击火炮。最初他们计划采用37mm火炮,但基于在梅彭靶场所做的针对新式鱼雷艇的模拟靶的测试,他们转而选择了8.8cm火炮作为反雷击火炮。

The Braunschweig Class...There was debate concerning raising the calibre of the tertiary anti torpedo-boat guns from 8.8cm to 10.5cm. However, in this case the increase was rejected in view of the resultant halving of the battery and slowing its rate of fire.
在设计布伦瑞克级前无畏舰(首舰于1901年下水)时,德国海军内部曾讨论过是否要将反雷击火炮的口径从8.8cm升级至10.5cm,但由于这样做会导致火炮数量减半,且还会导致射速下降,因此这种提议被否决了。

The growth in the size of torpedo craft made the 8.8cm gun increasingly inadequate to stop an enemy vessel; yet it was retained in some form right down to the König class, albeit now shrunk to only six guns, whose utility for any purpose will have been marginal. On the other hand, the retention of a proper secondary battery into the dreadnought era (albeit intended for duels with other capital ships under the doctrine of short-range battles) meant that they were in practice better able to defend themselves than flotilla craft than the first generations of British dreadnoughts, with their 12pdr [76.2mm] and 4in [102mm] secondaries.
随着雷击舰艇的吨位上涨,8.8cm火炮已经难以阻止敌方的雷击舰艇了。但德国海军仍然继续沿用这种武器,最后一型装备8.8cm反雷击火炮的,是国王级战列舰(首舰于1911年下水),但该舰仅装备有6门8.8cm火炮,且此时这种武器已经没有多少实际作用了。但另一方面,由于德国海军的主力舰,在进入无畏舰时代后仍然保留了副炮(15cm火炮,能在近距离交战时用于对抗敌方主力舰),且这些火炮也能用来对抗雷击舰艇,因此相比于那些装备12磅或4英寸火炮的英国无畏舰,德国无畏舰具备更强大的反雷击火力。

2、除了口径不足之外,德国海军的反雷击火炮的布置方式,也是存在一些问题的。根据Aidan Dodson的说法(The Kaiser's Battlefleet: German Capital Ships 1871-1918):

Trials in 1897 had suggested that, for maximum effect, anti torpedo-boat guns should be distributed between the superstructure and embrasures at main-deck level, under the forecastle and quarterdeck, and amidships, to allow the whole length of the ship to be covered. Such main deck locations were a feature of German capital ships until the 1909 programme (Kaiser [ii] class and Seydlitz)...Unfortunately, as is often the case with trials carried out in optimum conditions, the resulting layout ignored the realities of the weather, leading to generations of capital ship in which much of the tertiary battery was unusable in many sea-states.
根据1897年时所做的测试,德国海军认为,为了最大化提升反雷击火炮的效能,应将这些火炮分散布置在舰艏与舰艉区域的主甲板炮廓、上层建筑区域以及舰体舯部区域,以便让这些火炮能够覆盖全舰长度。这种将反雷击火炮布置在主甲板炮廓内的做法,一直被延续到1909财年的皇帝级战列舰和塞德里茨号战列巡洋舰。不幸的是,与其他很多测试类似,这次测试也是在理想条件下开展的,因此忽略了现实环境中的天气影响,因此在许多德国主力舰上,都有不少反雷击火炮,是无法在恶劣海况下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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