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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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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荷兰政府和希腊政府签订的《布洛瓦条约》,两国将在军事上实现共同防卫,因此两国各持有的20万吨位建造许可会被合并,即布洛瓦防御同盟舰队的吨位上限将达到40万吨。
荷兰上届政府于汉萨同盟时期曾向巴掌德国购买了大量舰艇。包括4艘国王级战列舰,2艘希佩尔级轻型航母,12艘T级轻型驱逐舰,12艘S100级鱼雷艇。
荷兰的海军航空兵尚处于起步阶段,今后将主要以路基航空兵代替海军航空兵。因此在1935年决定出售所持有的全部航空母舰,单艘售价3600万荷兰盾(约1000万美元),目前正在寻找国际买家。
布洛瓦同盟计划在1939年以前基本完成平衡舰队的建设,该建设构思如下:
1.大幅扩建比雷埃夫斯的港口设施与干船坞,在克里特岛修建机场,同时在两地修建海防设施。
2.在荷属圭亚那扩建基础设施并建设机场。
3.修建4艘23000t战列巡洋舰以及2艘30000t战列舰,希腊政府将承担其中3艘战巡的建造费用,其余由荷兰承担。
4.修建4艘12000t重巡和6艘7500t轻巡。希腊政府将承担其中2艘重巡和2艘轻巡的建造费用,其余由荷兰承担。
5.修建20艘轻型驱逐舰和36艘500t潜艇,费用主要由荷兰提供。
6.修建大量的鱼雷艇
7.加大对空军的建设
今后两国将陆续开始进行舰艇招标活动,也会对新型舰艇进行更加详细的说明。
布洛瓦防御同盟舰队之所以被称为“平衡舰队”是因为建成该舰队并不是为了获得海权或挑战某一海军强国,而为了是保证两国的安全和商业利益。如果某一海军强国决定吃掉布洛瓦同盟,那么该国舰队即便彻底摧毁同盟舰队,也会因此承受不小的损失而在与其它海军强国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海军强国往往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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