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率先使用火枪火炮于海战上,譬如鄱阳湖之战,朱元璋军「先发火器,次弓弩,及其舟,则短兵击之」;著名的郑和舰队也有大量的火器,据《大明会典》所言,郑和舰队中的战船配有碗口铳4门、火铳16门,每只火铳50发子弹;以第二次下西洋为例,整个舰队大约有碗口铳996门、手铳3984只(运输船上的武器数量)。虽然火炮数量看起来很多,但碗口铳只是一种超小型的火炮,以现在出土的明朝水师42号大碗口铳为例,直径110mm、长365mm、重26斤(15.75公斤)。火炮如此之小,在海战中不成决定性结果,难怪同时期十四世纪的欧洲人觉得火炮只是一种「吵闹的十字弓」,弓箭与冷兵器肉搏战才是决定性的战术,而且郑和舰队在几次的冲突中还是以陆战为主。 火器在明朝是垄断行业,中央政府控制生产管道、使用范围,严禁民间私造。随着大规模战事的平息,守卫部队使用火器的能力亦随卫所制度的解体而衰退。因为有效运用火器,涉及诸多环节,运转成本高昂,明朝连专用的大型军舰-400料战座船都不再生产;水师在缺乏战争威胁的情况下,难以维持高水平,不是缺编严重,不然就是训练不足,剩下的军船也都很小,基本只有巡逻功能。虽然1520~1550年之间常与葡萄人产生冲突,但葡人人数过少,冲突往往很快结束,虽引进佛朗机炮、铜发熕等新型武器,但海战战术基本上无大变化。后面对大规模的倭寇入侵,大明水师被迫征召民间的福船、广船来用,因为民船常跑远洋进行贸易,往往比军船造的更大更坚固。福船不只是一种船种,还是一种统称,意思就是福建那边制造的船;为何明末不再制造大福船而把小号的鸟船大型化,就有待能人智士找出答案了。 欧洲人自十五世纪初期就开始把重型火炮放在桨帆船船头,一门重7~8000磅、能发射50磅弹的蛇怪炮在1501年被安装在威尼斯重型桨帆船上后,西方的船炮就有两种安装方式;第一种是把最重的火炮摆在桨帆船的船头,侧舷部署轻型的人员杀伤炮。第二种是克拉克帆船模式,船艏船艉没有火炮(因为船只设计因素无法安装),重型火炮全部摆在侧舷。 自1520~1580年一系列与外部的冲突后,大明水师模仿欧洲桨帆船的做法,把重炮安置在船头。一开始重炮被摆在蜈蚣船(桨帆船)上,后来连中大型的战船船首都安上重炮,以《效纪新书》上的一号大福船为例,船首摆上1门大发熕[注]。至此大明水师得到一种比较有效摧毁敌方船只的方法,海战战术也为之改变;遇敌先抢占上风,用舰艏重炮攻击敌船,然后航向敌人右侧发射左舷的大佛狼机、百子等小炮射击舰上人员;接者发射舰艉炮,然后回转到敌人左侧发射右舷的大佛狼机与百子炮,然后从下风处再来一次。如果想要近战,指挥官就命令士兵在甲板上集合,当距离在百步以内,用弓箭、子母铳和鸟铳进行攻击;直到双方船只靠在一起,则投掷火油、火罐焚烧对方船只的甲板,同时发射火箭点燃 对方船帆;战兵再登上对方船只的甲板展开近战。如果是大船对小船,主要采取犁冲战术——凭借船体优势撞翻对方,倭寇的船大部份都很小,所以大明水师常用犁冲撞翻小船;如果双方船只型号相同,则是登舷、火攻为主,炮击为辅,船只被击沉的很少,被俘虏和焚毁的为多。 注:发熕由1548年传入,铜制或铁制,多数重300~500斤,少数有破5000斤,为当时东南沿海火力最强的舰炮。 那时外国的海战也是冷热兵器混用,譬如英国1510年下水的“玛丽萝丝”号为例,它装有78门火炮,但其中有60门以上都是用来杀伤人员的小炮,用于攻击舰只的重炮只有5至9门,759名船员中,有411人是战兵,装备长弓、火铳、标枪、火箭、石灰桶等。从人员装备上就可以看出,主要采用的还是登舷战。这也是当时海战的一大特点。当然各国之间战术也是不同;都铎时代的英国海军以5艘战舰为1组,作战时轮流发炮,并在战舰上配备了大量长弓手——当敌人试图登舷时,就放箭。日本海军则配备了大量鸟枪手,作战时排枪齐放,势不可挡。中国最爱用火罐焚烧敌船——大明的兵书中就曾不止一次赞美火罐的效果,并认为除了火罐、喷筒、佛朗机外,其余火器都无大用。面对倭寇的水上力量,明军认为目前的装备已经很够用了,不需要为了炮战让船只大型化,而且小船灵活,大船笨重。 葡萄牙人在屯门海战与草西湾海战时与中国起了冲突,但那时葡人搭乘的是从东南亚买来的中式帆船与桨帆船,大明水师只觉得炮利,对船坚并无感觉,没有受到太大的军事压力。就算是在东南亚横行的卡拉维尔帆船,虽动则千吨,但上面的火炮并不多,1503年的加利喀特外海的海战为例,葡萄牙人平均每艘船上只有重炮4门、鹰炮6门与回旋炮10门,火力虽然强于大型福船,但强的有限。但到了17世纪以后情况就不一样了;来华的盖伦帆船虽比过去的加利恩帆船吨位低,但有更快更灵活[注],火炮也更多更大,譬如1628年建造的亚哈特船[注2]巴达维亚号为例,它是一条VOC的武装商船,长56米、宽10.5米、干舷5.1米,重650吨,乘员341人,有24门铸铁大炮,大明水师真正感受到船坚炮利。 注: 较低矮的艏艉楼(重心低)与多样的帆具,还有较好的长宽比,让盖伦帆船比克拉克帆船有更好的航海性能。 注2: 荷兰来华的盖伦帆船大部份是一种叫亚哈特(Jaghd)的三桅盖伦帆船;在荷兰人的习惯里 ,称后桅仅有纵帆或全是纵帆的尖头方尾三桅帆船叫Jaghd,Jaghd为了省钱,省去了艏艉楼,其特点就是速度快且造价便宜。 大明水师受到了军事压力,装备也进行了升级,新传入的红夷大炮被摆在船头,发熕则移到了船舷两侧,以明郑水师火力最强的炮船为例,武装有红衣大铜炮一位,重3~4000斤,在船头两边安500~1000斤发熕二十余门不等,鹿铳一二百门,这样的火力能抵抗荷兰人吗?答案是否定的。以1661年郑成功平台之役为例,参战的荷兰商船斯‧格拉佛兰(’sGravelande)号中了多发的4磅和较小的炮弹,但大部份的炮弹都弹了回去[注3];这表示除了红夷舰艏炮以外,装佩数量最多的主力火炮对荷兰人的武装商船几乎可以算是失去效用,不过这样的火力还是不入荷兰人法眼,荷兰人在意的是当年郑芝龙旗下有25~30艘装有16或20或36门大炮[注4],有欧洲船只等级的大型战舰,不过那些船在1633年7月12日的冲突中被荷兰人烧个精光,然后明郑水师再也没造此等巨舰了;明郑炮船表现如此,那实力低于明郑炮船的大明水师船舰表现肯定更不济。 注3:《热兰遮城日志》卷四463页 注4:《热蘭遮城日志》卷一 104-105页。 那问题来了,斯‧格拉佛兰号在东印度公司(VOC)到底是多大的船呢?我们有另一条记录可看「最大的船有人员九十到一百人,配备36,或37,或40门炮,比较小的船有人员六十到七十人,配备28,或24,或20门炮」[注5]。由此可知,斯‧格拉佛兰号在VOC只是中等商船的程度,从资料中可知,VOC在郑成功征台之役大部份参战的船顿位介于200吨~400吨之间(VOC船舰数据库)。 注5:《热兰遮城日志》卷四677页 难道明郑或大明水师没有更多的重炮吗?其实有的;但问题是这样的大炮被视为神物,在操作时往往混上迷信色彩,发射之前甚至还求神问卜,如果掷签不过,就不准发射;「国姓爷有两艘特别的戎克船,在这两艘戎克船上有四门大炮,这些大炮被他们当作神明那样供奉,这两艘船每次都一起上阵对我方的船只作战,但那些大炮都不准发射,使他们非常伤心,因为他们每次掷签求问可否发炮时,掉落下来的结果都是禁止并劝阻他们发射大炮。」[注6]。有大炮不能射,其它火炮又不够力,自然海战战力被限制了。 注6:《热兰遮城日志》卷四602页 因为船只性能与武器威力的不足,大明水师只好继续使用老方法-火攻与登舷跟强敌周旋,往往需要集结数倍的兵力与大量的损失才能获胜,如果兵力太少往往还被击退;譬如大明水师的火攻船在料罗湾海战多次被击退,要不是郑芝龙在10月22日派出100艘火攻船与50艘大型炮船协助大明水师[注7],料罗湾海战根本无法打赢;而且事后郑芝龙也承认从7月开始的明郑到10月22日战争结束,大明水师损失了200艘军/民船[注8]。 [注7]:郑芝龙把那50艘大型炮船也全当火攻船了,《热蘭遮城日志》卷一 132页。 [注8] :东印度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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