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号驱逐舰 发表于 2011-6-21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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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雷艇母舰

Go229 发表于 2011-6-21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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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打算使用代称,将东北称为后金故地。。。。。。

风之旋律 发表于 2011-6-21 14:52

go229 发表于 2011-6-21 14: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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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打算使用代称,将东北称为后金故地。。。。。。 ...

其实偶有个更好的办法,就是用偶的大豪帝国来作为代称~比如天成是北京的代称,天北蛮区是指东北。天外狄区是指蒙古

呆头雁 发表于 2011-6-21 15:19

风之旋律 发表于 2011-6-21 14: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其实偶有个更好的办法,就是用偶的大豪帝国来作为代称~比如天成是北京的代称,天北蛮区是指东北。天外狄 ...

直接MZ代替

xxd2000 发表于 2011-6-21 15:30

go229 发表于 2011-6-21 14: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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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打算使用代称,将东北称为后金故地。。。。。。 ...

如果这样,我认领祖国,并且YY包括后金故地的一切事物。
弱国无外交,但可以有外交家,我会争取使祖国利益最大化

xxd2000 发表于 2011-6-21 15:45

呆头雁 发表于 2011-6-21 15: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直接MZ代替

其实如果欧洲没有一战的结果,列强没什么损耗(目前就设定大英帝国江河日下了,本有世界第一的海军,却非要自捆手脚,到华盛顿开什么会),日本很难钻空子发展起来的。
同时由于祖国的广袤,在因外界吵醒这条巨龙时,是不容小视的。任何国家没有500万以上军队是无法占领与征服的(当然也可以接受汉化、成为国人,这样相对容易的多)。
看看霉菌征战伊拉克用了多少人力物力,阿富汗投入了多少美刀,而这些都是扶植新政权灭掉旧政权之后的事,即便如此也无法真正占领。
建议打祖国主义的列强,还是变换方式,美国胡萝卜加大棒的效果可能更好。

113号驱逐舰 发表于 2011-6-21 15:50

当年战列舰吧的那次架空用了象国,结果连贴吧都被河蟹了

巴掌 发表于 2011-6-21 15:57

本帖最后由 巴掌 于 2011-6-21 16:01 编辑

113号驱逐舰 发表于 2011-6-21 15:50 http://www.warships.com.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当年战列舰吧的那次架空用了象国,结果连贴吧都被河蟹了

应该不是架空活动的原因,官僚工作怎么可能精确入微到这种程度?

我估计战列舰吧被封不过是根据大政策大方针一刀切,比如为了方便管理,所有军吧只保留某几个(如二战吧)。

风之旋律 发表于 2011-6-21 16:14

偶的建议是,中国地区异次元化~将中国地区全面变成一个奇点~,具体说法如下,比如苏联远东地区黑龙江以北地区,直接和鸭绿江南岸的日本帝国朝鲜殖民地接壤,即解决了中国问题,也解决了日本北进道路被挡住的问题~同时为了补偿日本玩家,将东北的资源通通划入朝鲜殖民地内。
套用三体3的说法,中国就是光幕的宇宙安全声明~

xxd2000 发表于 2011-6-21 16:17

建议下回架空把东亚整个河蟹掉,避免麻烦。先玩欧洲及环大西洋战争。
东亚只能有一个霸主,说多了都不合适,所以以后干脆都和谐掉,一切和平,只当世界工厂角色算了

owaii 发表于 2011-6-21 16:19

英国对于S100或者坞登之流没什么兴趣
为了有效保障海运,同时为了承担舰队战中的部分任务,英国将开始大力建造速度22-24节的运输船

owaii 发表于 2011-6-21 16:20

支持顶楼所载吨位比例,但不支持“而各国在此20年中所新建的总吨位,不得超过合法拥有的吨位上限的两倍,即平均年造舰量不得超过合法拥有的吨位上限的10%”
希望Go兄斟酌,和平年代造三百万吨或者二百万吨军舰究竟是否合适

巴掌 发表于 2011-6-21 16:31

owaii 发表于 2011-6-21 16: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英国对于S100或者坞登之流没什么兴趣
为了有效保障海运,同时为了承担舰队战中的部分任务,英国将开始大力 ...

算了一下,该船动力需为自由轮的12倍,造价会相当于自由轮的4倍左右,真能大量建造?


巴掌 发表于 2011-6-21 16:33

owaii 发表于 2011-6-21 16: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支持顶楼所载吨位比例,但不支持“而各国在此20年中所新建的总吨位,不得超过合法拥有的吨位上限的两倍,即 ...

同建议。不得超过合法拥有的吨位上限,而不是两倍。否则要是有些国家真这么干,倒像是在YY。

owaii 发表于 2011-6-21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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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指的是国家鼓励商船公司建造,类似日本的隼鹰飞鹰那样

Go229 发表于 2011-6-21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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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阁下可以查下大英帝国在1919至39年的史实开工总吨位,基本上超过其保有的吨位数的。如果将两倍改为1.5倍,阁下可否接受?

owaii 发表于 2011-6-21 16:43

go229 发表于 2011-6-21 16: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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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阁下可以查下大英帝国在1919至39年的史实开工总吨位,基本上超过其保有的吨位数的 ...

1936年进入无条约时代之后,大量舰艇开工,才导致“开工吨位超过保有吨位”
如果均摊到每年去,实际上意味着到1930年条约就自动作废了

Go229 发表于 2011-6-21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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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就在于,如果过早的进入无条约时期,则难于把握各国造舰多少。这也是我为何将19至39年设为条约期,但要给较高的年度造舰吨位。

owaii 发表于 2011-6-21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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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钢产量和国家战略决定造舰量,有何不可?

巴掌 发表于 2011-6-21 16:59

德国20年造舰不会超过条约限额,因为那是白白浪费。

至活动的1925年(较历史提前3年),德国就能使用Wh、Ww、KCn/A等先进装甲材料。而美、英、日分别需要到1930年、1932年、1934年才能使用同代先进装甲材料。德国的造船期比美、英、日充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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