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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一问题,《当代中国》丛书作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官修史书,编写人员通常有档案可参考。《当代中国海军》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年版P68所列种类及数字当为最权威的公开史料。即1950年6月最终拟从香港购买的军舰,按后来通行的分类方法,为四艘护卫舰及四艘扫雷舰。
而当事人所见的情况,首先可能是事中的一个断面。《肖劲光回忆录》等处多出的两艘巡洋舰及一艘护航驱逐舰的订购,即使有,也只能停留在相当早的阶段,未进展到如其他军舰一般华东军区海军会预设编制的状况。其次当事人记忆的情况,可能带有一些当时的特色。如在舰种分类上,早期回忆中往往提及雷击舰、护航舰,而不是后来所称的驱逐舰、护卫舰。在后来的编纂中于舰种分类产生一些混淆是很有可能的,如果这些军舰确有巡字头代号[查《啊!第六舰队》P31(扉页列有密级似不宜直接引用)并无巡字头?],那么混淆的可能性更甚。第三,当事人在三四十年后进行的回忆,在准确性上往往有限,这是屡见不鲜的。
《当代中国海军》P68:“(1950年)这年六月,本来可以在香港购到护卫舰4艘、扫雷舰4艘,但因英国政府令英商暂缓出卖而未能成交。一九五一年初,港商有铁壳扫雷艇3艘,护卫舰4艘准备出售,又因英政府封锁无法驶入内地。”则相关时点附近本可购到的军舰多达15艘。
关于61号至68号的舰名,长春、安东为护卫舰,四艘扫雷舰为风字号没有问题,矛盾在于如果按《啊!第六舰队》上下文关系,湘潭、阆中为外购舰,但按当时的命名规律当为炮舰,这与《当代中国海军》中四艘均为护卫舰不符。然而,从香港购买的是四艘拆除武备的前护卫舰,但最终用作护卫舰还是炮舰,恐怕还要从实际舰况航速和未来拟装的武备等方面考虑。而这些外购最终没有实现,重新武装最终没有进行,那么两种记载的矛盾自然不再进行调和。因此,以上所涉第6舰队的八艘军舰和第7舰队的四艘军舰,要进一步研究是否部分为计划打捞修复的旧舰似需等待新的史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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