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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何种重量的发射药与弹种并无直接对应关系。
在下所知的一二战BB实战纪录;正常水面对舰作战任务都使用标准装药,而陆轰火力支援任务各国BB级主炮(包括浅水重炮舰)为减低烧蚀多半使用减装药,减装药也常用于打靶及训练任务。
楼主提到雾岛在和南大打的时候使用“对地弹“,这个用法不大合适。众所周知356mm的弹种有91式(或1式)彻甲弹、0式通常弹、3式通常弹三种,其中0式3式都可以对付海陆空三类目标,不能归类为“对地弹“。
弹种与发射药的选择是由射击任务与目标性质来决定的,据占领军技术调查报告0-21号第7页,二战日海军作战条令,要求任何作战任务都要使用标准全装药,唯一例外就是瓜岛陆轰任务,的确允许用减装药进行陆轰。所以雾岛射击南大时一开始是有可能使用为陆轰任务装填的减装药,但是已存在于提弹系统内的在途弹药打完后,毫无疑问会改换标准装药对付水面目标,至于会使用哪一弹种就看作战部门判定的目标舰种是BB/CA/CL/DD了。
为什么对舰作战任务都使用标准装药?这是因为同样射击距离上用减装药比用全装药发射同样弹种的散布范围要大,不利对水面移动点状目标的射击控制,而陆轰是不会跑的面积目标,对散布范围的要求可以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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