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号驱逐舰 发表于 2010-12-12 23:28

本帖最后由 113号驱逐舰 于 2010-12-12 23:29 编辑

建议主力舰与巡洋舰的界限为2万吨。

巴掌 发表于 2010-12-12 23:29

oOuOo 发表于 2010-12-12 23: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不要处处受迫害妄想,我对袖珍BB概念本来不熟,正常摆出理由提出合理化建议即可,不用时刻紧绷神经用退 ...

“袖珍BB”是个绰号,实际名字是“装甲舰”。

当然名字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前无畏和“装甲舰”连新式巡洋舰都比不过,事实上不是“主力”,希望剔除。

拜托啦。

呆头雁 发表于 2010-12-12 23:30

巴掌 发表于 2010-12-12 23:1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绕了半天是暗藏着这么个杀机。前无畏和袖珍战列舰不除,我自动弃权。

四圈半要是去写合同,估计可以把人害 ...

准无畏好不,河内级…

oOuOo 发表于 2010-12-12 23:38

本帖最后由 oOuOo 于 2010-12-12 23:39 编辑

巴掌 发表于 2010-12-12 23:29 http://www.warships.com.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袖珍BB”是个绰号,实际名字是“装甲舰”。

当然名字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前无畏和“装甲舰”连新式巡洋 ...

经确认袖珍BB吨位确实过小,理应剔除,但是准无畏(绝非前无畏)将不做剔除,请巴掌确认德国至1919年为止尚有及级准无畏在役。

呆头雁 发表于 2010-12-12 23:39

初步算出英国的总吨位是1807060乘以百分之180

oOuOo 发表于 2010-12-12 23:52

113号驱逐舰 发表于 2010-12-12 23: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建议主力舰与巡洋舰的界限为2万吨。

吨位分割较为武断,各国定级差异较大,不宜采用,宜用各国自己的定级标准,阿拉斯加美军编号既非CA,亦非BC,请提供可靠定级资料以及你自己的建议~

Go229 发表于 2010-12-13 00:33

问个问题,两栖舰艇咋个算啊?

oOuOo 发表于 2010-12-13 00:50

go229 发表于 2010-12-13 00: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问个问题,两栖舰艇咋个算啊?

如果是作战用,标排超过3500吨按重型非主力舰算

Go229 发表于 2010-12-13 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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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于这东西不是海上作战用的。。。。。。充其量只有自卫武器,显然不能算为海战武器,另外,这些东西可以以商船标准建造。

oOuOo 发表于 2010-12-13 01:33

go229 发表于 2010-12-13 01: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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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在于这东西不是海上作战用的。。。。。。充其量只有自卫武器,显然不能算为海战武 ...

不是指“海战用”,而是指“作战用”,商船改造后用于作战目的,超过3500吨均为重型非主力舰。如果为了自卫或其他任何目的武装改造后,只要不参与战术级别作战,则不算在作战用舰艇内(可用作战略运输)。

比拉鱼 发表于 2010-12-13 11:00

希望苏联修改为重视海权国家

风之旋律 发表于 2010-12-13 11:21

我的意见是,从火力,防护,航速,航程四个方面来确定分类。
比如袖珍战列舰或者说装甲舰,其火力已经能算是装甲巡洋舰的最大火力口径了(按照德国口径来算),防护性能也能达到装甲巡洋舰的级别,航速和航程也是装甲巡洋舰的水平,所以其就应该分类为装甲巡洋舰。

所以偶提议把战舰分为一下这些类别:
第一,战列舰:排水量3万吨以上,装备14寸以上口径火炮的战列舰(某些非英尺度国家的战舰主炮口径可以以其最接近14寸的为计算,如奥匈的350MM炮)
第二,轻型战列舰:排水量2万吨以上,3万5千吨以下,装备口径不超过14寸的火炮的战列舰(装备14寸的火炮则自动升级为战列舰)
第三,装甲巡洋舰,排水量不超过2万吨,装备部超过12寸口径火炮的巡洋舰
第四,重巡洋舰,排水量不得超过1万8千吨,装备不得超过10寸口径主炮的巡洋舰
第五,轻巡洋舰,排水量不超过1万5千吨,装备不超过6.1寸口径主炮的巡洋舰
第六,驱逐领舰,排水量不得超过5000吨,装备不超过6.1寸炮的驱逐舰
第七,驱逐舰,排水量不得超过3000吨,装备不超过5寸炮的驱逐舰

特殊战舰
海防舰:排水量不超过1万5千吨,口径不得超过同期战列舰主炮,航速不得超过20节的重炮舰

小胡子 发表于 2010-12-13 11:56

风之旋律 发表于 2010-12-13 11: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的意见是,从火力,防护,航速,航程四个方面来确定分类。
比如袖珍战列舰或者说装甲舰,其火力已经能算 ...

大波波的海军力量之核心应该就是你所列的特殊类海防舰啦,重装甲的,装一半数量的同期战列舰的主炮,航速不作过多要求,在QQ不?我弄了个图,给你提前看看:lol

Go229 发表于 2010-12-13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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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么说两栖攻击舰和船坞登陆舰都不算啦,哈哈哈哈

Go229 发表于 2010-12-13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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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见是除先前四圈半的约定之外,不进一步限制舰型和级别限制吨位,架空者各自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自身对海军的领悟进行架空设计。

风之旋律 发表于 2010-12-13 12:45

go229 发表于 2010-12-13 12: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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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见是除先前四圈半的约定之外,不进一步限制舰型和级别限制吨位,架空者各自发 ...

自由发挥的结果就是800MM炮上舰了~

oOuOo 发表于 2010-12-13 12:46

go229 发表于 2010-12-13 12: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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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么说两栖攻击舰和船坞登陆舰都不算啦,哈哈哈哈

两栖攻击舰和坞登明显是为作战目的建造的嘛- -

Go229 发表于 2010-12-13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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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圈半同志不是规定单舰最高排水量了吗?

Go229 发表于 2010-12-13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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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想个对策。

oOuOo 发表于 2010-12-13 12:52

本帖最后由 oOuOo 于 2010-12-13 13:01 编辑

go229 发表于 2010-12-13 12:40 http://www.warships.com.cn/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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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见是除先前四圈半的约定之外,不进一步限制舰型和级别限制吨位,架空者各自发 ...

嗯,完全可以,顶楼已经强调,活动重心在于过程,有创作欲望才会产生过程,因此将不会强行限制抛开最终数据总量原则创作的作品,并且有限度容忍每位参与者创作的一定额度以下的超数据作品,使其对架空历史产生影响,其资格将由裁决委员会本着终点公平原则裁定,但是超出最终数据总量部分的作品将被划为超级量级作品。超级量级的详细定义在4楼裁决委员会职能部分有写,并会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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