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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昭和5年达成的伦敦裁军条约,决定到昭和11年度末之前不实施建造新型主力舰。在日本海军的有关人员之间,从该条约达成之后就秘密开始了有关下期主力舰的研究,中心就是军令部。
当时军令部的想法,想要与假象敌美海军主力舰的数量对抗,国力方面不可能,倒不如建造少量远远超过美舰威力的超战列舰,以质量的优势对抗。描绘的具体形象是,装载46厘米炮(18英寸炮)或者以上的巨炮,防御能承受同样炮弹的命中,同时发挥30节以上速度的战列舰。
传统上日本海军对主力舰采用的方针是,经常率先采用超时代水准的大口径炮,再有在速度方面也比对方的主力舰快速。所以产生出上述的强兵装、高速度的主力舰的设想是很当然的。
大正时代的八八舰队计划已经进行了常备排水量47,500吨、速度30节、46厘米炮八门的战列巡洋舰(实际高速战列舰)的设计,还试制了试验用的49厘米炮(19·3英寸炮),新主力舰的设想伴随着相当程度的技术预见。
当然,这样的主力舰在排水量和舰炮上触犯了华盛顿公约的限制,在条约废弃前没有建造前途。
认为建造数艘这样的超战列舰,美海军不能对抗的根据是什么呢?那就是巴拿马运河宽度的规定。这条运河的宽度是110英尺,能通过这里的舰船的最大宽度是108英尺(32·9米),左右需要至少各1英尺的富余。
即使是以丰富的国力自豪的美国,为太平洋、大西洋两洋常备不同的主力舰队,也肯定不可能实行(当时考虑)。因此美国的主力舰必须通过巴拿马运河在两洋行动的可能性很大,为此,船体宽度不能在108八英尺以上。从船体宽度108八英尺的条件中,能实现最大限度怎样的强有力战列舰?
我造舰技术层面的讨论结果,如果装载18英寸炮,施加与此相称的充分防御,而且适合近代战列舰的高速度,得出的结论是不可能。那么哪种程度性能的战列舰能实现?
估算装载46厘米45口径炮,给予充分的防御力,速度23节范围,排水量(2/3状态)和主炮九门装载舰6万吨,一○门装载舰6万3千吨。另一方面,如果装载40厘米50口径炮,一二门装备舰和施加与此相称的防御,排水量5万吨,但速度只不过23节。九门装备舰重视高速度的设计(高速战列舰方案),能够是5万吨33节的军舰,但这种情况下,推定防御不得不轻度止步。
即如果打算建造23节以上速度战列舰的情况,首先不可能实现攻防走平衡的46厘米炮装载舰,美海军今后将不得不整备40厘米炮舰。对此,日本海军的立场是,不受船体宽度制约,装载46厘米炮九门以上,具有充分防御力,同时发挥30节以上高速度的超战列舰建造是能实现。
如果拥有二艘这样的超战列舰,在对美舰队决战时,首先从美舰射程外的远距离以我46厘米炮舰炮击给予大打击,此后“长门”、“陆奥”以下的战列舰群也参加战斗消灭敌人。这就是军令部描绘的草图。
根据这样的想法,在军令部的有关人员之间,从昭和8年开始对下期新型战列舰的要求性能·要目,作具体地研究。同年秋负责部将设想的草案传达如下。
排水量约5万吨,速度30节以上,防御上2万~3万8千米对现存40厘米炮弹命中绝对安全,同时对炸药量5000公斤鱼雷一○条命中也安全,建造数量二艘。
这个构想,一般认为是军令部对大和型要求的出发点。
对应这个军令部方面的设想,舰政本部方面也开始草案的粗略讨论,第四部计划主任藤本喜久雄造船少将向昭和9年2月召开的第二回军备限制委员会提出了一个草案。内容如下。
基准排水量50,000吨,公试排水量60,000吨,全长290米,主机柴油机140,000马力,速度30节,续航力16节12,000海里以上,兵装50厘米(20英寸)炮一二门(三联装四座),15·5厘米炮一六门,12·7厘米高射炮八~一○门,飞机三架,弹射器三座,防御上船舷钢板厚406毫米(倾斜17·5度),甲板钢板厚280毫米。
一般认为加进这个草案的兵装、防御、速度等是不可能归纳成基准排水量50,000吨,藤本少将提交本案的本意现在已无法确认。不幸的是采用这个草案之前发生鱼雷艇“友鹤”的倾覆事故。根据责任,藤本少将被免除第四部计划主任的地位,这个草案此后也不会被更加具体的讨论。
可是对于主炮,造兵方突然为采用50厘米炮奔走,首先是50口径的46厘米炮实用化,此后出现了50厘米炮适合的意见,但这没有被认可,决定下期新战列舰的主炮为46厘米炮。昭和9年夏,对吴兵工厂发出了试制46厘米炮的训令。
建造装载46厘米炮的超战列舰,触犯了裁军条约的限制,日本海军于昭和9年7月坚持撕毁条约的方针,同年12月废除华盛顿公约,11年1月通告退出伦敦条约,获得了新战列舰建造的手续。
昭和9年10月,军令部向海军省舰政本部正式地提出了新战列舰的要求项目。
主炮46厘米炮八门以上,副炮15·5厘米三联装炮四座(一二门)或20厘米联装炮四座(八门),速度30节以上,防御力对主炮弹承受2万~3万5千米的战斗距离。
以上是要求项目的内容,除此以外口头传达主炮像英国的纳尔逊级战列舰一样全部集中配备在前部的要求。再有当时军令部一课(俗称作战课)成员中泽佑中将的回想,昭和8年末军令部的构想,排水量3万5千吨,46厘米炮联装四座,速度35节。不过这个排水量有关的兵装、速度的军舰不可能成立,推测笔者记忆的吨数是不是有差异。
这个军令部方案把重点放在炮力和速度,特别是速度。设想要求新战列舰将来与1万吨巡洋舰和航空母舰共同进行海上机动作战,这个想法确实是卓见。
当初希望35节,但由于造船技术上不可能的理由而放弃。在32节无论如何是必要的,30节以下绝对不能允许这样的考虑下,要求了上述的速度。
新战列舰的讨论·设计,由第四部基本计划主任福田启二造船大佐(当时)执行,已经成为预备役的平贺谨造船中将作为舰政本部嘱托进行了技术指导。因此,新战列舰浓厚地反映了平贺中将的设计思想。
首先,进行了实现军令部要求的试设计。这个被称为基本计划番号A-140,公试排水量69,000吨,全长294米,主机汽轮机20万马力,速度31节,续航力18节8,000海里,兵装46厘米三联装炮三座(九门),15·5厘米三联装炮四座(一二门)。另外,防御对46厘米炮2万~3万米安全,主炮前部集中配置。但给了本案船型过大这样的评价,便研究了缩小船型的方案。
从大和型完成状态的排水量来看,一般认为所谓船型过大不是吨数,而是船体的尺寸。再着这个评价是在军令部、海军省、舰政本部那个主动作出的,现在也好象不清楚。
为了谋求缩小船型,只有在炮力、防御力、速度、续航力等一项目或以上项目降低要求值。连续约一年四个月讨论了一二个草案。昭和11年7月决定了被称作为A-140F5的基本计划方案,作为大和型战列舰的原案。
这个方案,公试排水量65,200吨,速度27节,续航力16节7,200海里,炮兵装的装备数和防御力与A-140同等。即提出的是减低速度和续航力的计划方案。
可以说这一年四个月,下期主力舰是纯战列舰、还是高速战列舰哪个重要的讨论时期,但重点是放在舰政本部方领导下的26~28节、施加充分防御的纯战列舰类型的讨论工作,落实到A-140F5方案。关于这期间的讨论经纬,参照另稿。
然而随着决定新战列舰的速度27节,对军令部一课的负责成员来说是极为非本意的事情,由于这样变成不可能实施一直考虑的战术,进而判断不能完成国防的重大责任,中泽首席部员和富冈部员提出辞职被上司注意。
一般认为作战部门的设想·要求作为军令部全体的一致意见没固定下来,加上对“友鹤”、第4舰队两事件的反省,舰政本部对速度30节没有很强烈要求的理由。
日本海军认为无条约时代美国建造的新战列舰速度是24节左右,如果那样,判断27节也可以吗。
然而美国变更以前的方针,迎接无条约时代后致力于提高战列舰的速度,完成的北卡罗来纳级及南达科他级的速度28节。这是违背日本海军预想的严重事态,原来所坚持的超过敌舰速度的主力舰的方针分崩离析,反过来大和型速度低了一节。
看太平洋战争推移的话,如果大和型是30节以上的速度,肯定能有为战局做出贡献的场面。作战部门的重大要求,没看见实现就结束,这就是当时的经过,普遍认为还需要试着研究。
就这样决定的新战列舰大和型,在条约之后的③计划中实现了二艘建造,这里日本海军实现并完成了昭和8年以来的设想。
(参考文献∶战舰大和/松本喜太郎著,海军中将中泽佑/中泽佑出版会编辑,孕育了战舰大和的人和时代/内藤初穗(杂志世界的舰船刊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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