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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驱逐舰没有大型化的时代,巡洋舰的存在意义是非常明显的。巡弋大洋的任务不可能交给战列舰完成,而驱逐舰又不能胜任这一任务。对于英国这样有大片海外殖民地的国家而言,巡洋舰的意义尤其重要。
华盛顿条约签订后,以日本的特型驱逐舰为首,出现了一批新锐驱逐舰。其吨位扩大,远洋作战能力不断提升。到二战时,以美国的弗莱彻级为代表的新型驱逐舰,已经具备了较强的舰队反潜/护航能力。但这个阶段的驱逐舰,在防空能力上仍旧较为欠缺。而巡洋舰则成为了防空武器的有效搭载平台。
冷战时代巡洋舰的主要存在意义基本上仅限于区域防空,而随着区域防空武器的重量下降与驱逐舰吨位的不断增加,建造具备区域防空能力的驱逐舰的条件成熟了。此时巡洋舰的意义便再次降低了。不过此时的驱逐舰,吨位与从前的巡洋舰已经相差无几了。
总体来说,远洋海军的舰种搭配,除了主力舰外,还需要一种或数种能够提供防空与反潜能力的辅助舰艇,它必须具备远洋航行能力,能够有效承载所需要的武器,以便完成其肩负的任务。
回到华盛顿条约至二战这个时代,除了条约限制之外,重巡洋舰的存在意义是什么呢?
1)巡弋大洋。对于英国来说这是最关键的用途。英国人需要大量的巡洋舰以覆盖其日不落的领土,还需要足够好的适航性以有效执行其任务。
2)作为主力舰的护卫力量,避免主力舰遭到雷击/空袭。对于美国人来说,这是最主要的用途。
3)作为主力舰的补充,增强进攻能力。对于日本人来说,这是最关键的用途。
4)作为舰队的前卫部队,起到火力侦查/游击部队的作用。
5)搭载水上飞机,起到舰队侦查作用。
6)反制对方的巡洋舰。
1与2两点,那个时期的驱逐舰无法胜任,因此是巡洋舰的主要任务。
3,4,5这三点,其他舰艇也能完成。比如驱逐舰也能遂行雷击任务,而舰队侦查则可以交给航母舰载机。至于前卫/游击部队的任务,法国人是交给敦刻尔克级与大型驱逐舰完成的。
6这一点,则关系到巡洋舰所需搭载何种级别的主炮。既然条约限制了8寸与6寸两个门槛,那就8寸与6寸吧。
总结来说,二战时期的巡洋舰有两个其他舰种较难替代的用途,巡弋大洋,与舰队防空。老美拿战列舰为航母编队提供防空火力,是时代变迁的结果,其建造初衷显然不是为航母护航。而日本人的秋月级还是小了些,如果能建造如美国亚特兰大/英国狄多之类的巡洋舰,防空效能会更好。
再结合反制巡洋舰的用途(对于需要巡弋大洋的海军来说这点尤其重要),这一时期的理想巡洋舰形态就出炉了。
依据上述两种要求,分别建造两种巡洋舰。轻巡的许可吨位,全部用来建造防空巡洋舰。重巡的许可吨位,建造炮战能力强的重巡。条约解除后,可以建造超条约的炮战重巡。放弃建造155级别火炮的鸡肋万吨轻巡。
1)理想型舰队防空轻巡。5000到6000吨标排,5寸级别长身管高射速联装炮4到6座,理想初速900米/秒以上,射速15到20发/分。中小口径机关炮若干。不装鱼雷。能防空,也能反制驱逐舰,遇到非万吨的普通轻巡,也能一战。主要用于为主力舰护航。
2)理想型游击重巡。用足10000吨排水量,在条约限定内追求最大的炮战能力。火炮用长身管高速重弹,舷侧配表面硬化装甲带。放弃追求高航速,保持33节航速与较为理想的适航性即可。主要用于独立于主力舰编队之外的巡逻部队及游击部队。
至于万吨轻巡么,有啥用?克利夫兰的防空能力不会比亚特兰大更好,炮战对抗能力又不如巴尔的摩,要来何用?10000吨排水量已经足以配备能有效防护6寸的装甲,但却不足以完全防护8寸炮。万吨轻巡与万吨重巡打炮战,必然是跪。
而非万吨的轻巡呢,舷侧防护一般也就是2到3寸,顶天也就4寸(注意是均质装甲,不是表面硬化装甲),1万米距离上,5寸级别的长身管火炮发射半穿甲弹,还真就能打穿3寸级别的均质装甲,4寸比较勉强,不过依仗其高射速,扫甲板也够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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